如果这种事情放在正常一点儿的两个人身上,那接下来可能就是干柴烈火一场激烈的不可描述,然而,到了他们俩这里,连做这种事情都显得格外正直正义正气凛然。
钱小可是在救死扶伤。
江同彦就是那个硬不起来的伤患。
医患关系如此紧张的当代社会,他们俩是不会有故事的。
钱小可就害羞了那么几分钟,之后就开始抱怨:“你怎么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啊?”
江同彦皱起了眉。
钱小可弄了一会儿,又开始抱怨:“能不能行啊?我胳膊有点儿酸了。”
江同彦咬住了嘴唇。
钱小可继续给他弄,不过这会儿明显没之前那么认真了,懒洋洋的,持续抱怨:“怎么一点儿效果都没有呢?你是不是男人啊?”
江同彦抬手,“啪”地一下打开了钱小可的手。
钱小可的手背被拍红了,本来有点儿委屈,后来一想,是自己说话有点儿不太好听,这事儿不能怪人家。
“那啥,”钱小可说,“你别生气。”
江同彦脸都青了,扯过浴巾盖住自己:“你走吧。”
他这模样,真真的弱小可怜又无助,将近一米九的大男人往房间角落一缩,竟然活生生让钱小可看出了反差萌来。
钱小可:“那我不能就这么走了的。”
□□还没拿到呢。
江同彦听不到他的内心OS,以为他是觉得自己这毛病“治疗”没效果,出于“男人的责任”所以才不走。
“不用你在这儿惺惺作态!”江同彦抬头瞪他,“我算是看出来了,你根本就不是想给我治病,就是想羞辱我!”
江同彦活了三十年,好歹也是个天之骄子,走到哪儿都是走路带风的大佬,也是有姑娘小伙喜欢的——当然了,他喜欢的都喜欢沈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