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九月末,他最快也要十一月底或者十二月初才能来,到那时候,估计这座城市都开始下雪了吧。
两个月。
江同彦突然担心,两个月过去,钱小可会不会把他给忘了。
“你还会来吗?”钱小可有些意外,“我听程总说你家是纽约的啊!”
江同彦甚是殷勤,主动把那一大碗馄饨端到了餐桌上,两只手差点儿给烫成烤猪蹄。
“谁又没规定以前在纽约以后不能回国,”江同彦拐了八百个弯儿去说话,“我这人又没卖给美国。”
钱小可笑了,拿着筷子勺子走到餐桌边,弱弱地问:“那你还什么时候来啊?”
“年底吧,”江同彦斜眼看他,“怎么着?是不是对我芳心暗许了,整天盼着我回国?”
“没有。”钱小可回答得干脆,“我就是觉得你挺有意思的,而且还有好多好吃的没带你一起吃过呢。”
怎么说呢?江同彦应该因为这句“没有”翻白眼的,可是钱小可后面的那句却让他又有点儿感动。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带他吃遍全世界的美食。
当然了,钱小可可能没那个经济实力也没那个脑子,他就是把江同彦当成了“饭搭子”。
“而且咱们俩的治疗还没结束呢,”钱小可最在意的还是这个,“你一天不好,我就一天不放心。”
提起这个江同彦就尴尬。
他轻咳一声,抬手揉了一下滚烫的耳朵。
“等会儿再试试,没准儿行了呢。”江同彦今天过来,藏着自己的小心思。
有点儿猥琐,有点儿下流,有点儿不要脸的小心思。
但是他真的想试试,也算是给自己未来的两个月留点儿念想,马上要走了,一别就是两个月,还不行临走前讨点儿甜头吗?
“嗯,”钱小可坐下吃饭,一本正经地对江同彦说,“我今天还特意查了一下,阳痿的话,可以多吃一些补肾益精的食物,像是牛鞭啊羊鞭啊或者人参鹿茸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