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他又酷又可爱。”
同学们窃窃私语着。
当然,这些,宁红则自然是不清楚的。
他正捏着钱去寻找住处。
他已经有目标了,也就在市一中的附近。等定了房子,他就回村里,带走他们。
高敏跑遍了整个京氏的大学,也没有寻到宁红则这个人。
同名的倒是有一个。
只不过人家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师。
德高望重的,和宁红则那个人完全不一样。
难道他也重生了?
可是不对啊,若是他真的重生了,肯定也会如同上辈子一样来寻她。
毕竟从她这里入手,才是走上他人生巅峰,最迅捷的一条路,就他这样的人,他怎么会选择放弃。
若是宁红则知道高敏的想法,定然会对她说一句,‘姑娘,你想太多了。’
不过,宁红则不清楚,当然,也不想清楚。
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能够让他在这个世界的家里人,远离极品亲戚。
周末的时候,宁红则回了村里一趟。
这让周六补习的人简直都想哭了。
吃惯了美味佳肴,现在又要让他们吃垃圾,这简直是惨无人道的事情。
看着他们一脸要上邢台的表情,摊贩们心情愈发复杂了。
或许他们应该去尝一尝宁红则的包子。
才能够知道这包子有多好吃。
要不然就算真的将他赶走了,估计他们的生意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们咬了一口自己的东西,他觉得挺好吃的啊?
哪里有那么夸张。
宁家
宁父一脸复杂地看着宁红则,“阿则,你真的要将我们带到城里去吗?”
他们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就这样让他们离开,他们也确实有些不太习惯。
况且,宁父看了看自己的瘸腿。
“我这瘸腿,能干什么?”
“爸,妈,我现在在学校门口摆摊子,生意非常不错。可是一到下雨天,我就没有办法出摊,所以,我想要开一间小店铺,我需要人来帮忙。”
“我——”
“你们肯定会帮我的,对不对?”
“当然愿意。”
宁母素来听从宁红则的话,宁红则想要去开店,她自然是附和的。
整个村子,有比她儿子还要聪明的孩子吗?
“哥哥,我也去。”
宁红雨甜甜地说道。
她的长相就和宁红则有七分相似,但是因为常年身体不好的关系,她的皮肤苍白,没有一丝的血色。
便是嘴唇,也毫无血色。
宁红则摸了摸宁红雨的脸,“你肯定是要去的,哥哥要挣大钱,帮你治病,好好调理身体。”
气血不足。
只要将身体的营养跟上去了,想来身体也会好上许多。
“爸爸?”
“既然大家都同意了,那就这样决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