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寒,你听好了。下面这首歌,是专门为你唱的。”欧阳天笑着接过吉他,潇洒地拨弄了一下琴弦。一对毫无杂质的笑眼,专注地望着眼前的女孩儿,启唇轻声唱道:
“重要的是我会爱你的,因为我害怕寂寞。你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我变得恍惚了,感觉这就该是我最终的幸福生活。
其实你真的是挺闹的,在我耳边大呼小叫。可你又是我掌中的宝,我心上的骄傲,是我灰心的时候带给我希望的药。”
赵冬寒粉唇轻抿,心头浮起一层暖意。欧阳天在追她的时候,在寝室楼下,曾无数次唱过这首歌。他的嗓音清澈悦耳,吉他弹得也不错,当时吸引了不少女孩儿围观。
一曲唱罢,欧阳天将吉他轻轻放下,一脸期待地问:
“好听吗?”
“真好听,与当年一样好听!”
赵冬寒扯唇微笑,发自内心地称赞一声,随后鼓起掌来。
见此情景,不远处坐在迈巴赫里的男人,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目光冷冽地望着他们这个方向,整个人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沐易臣咬了咬牙,心中燃起一团嫉妒的火焰,极其不服气地想:
这家伙唱得马马虎虎,最多只能算是业余水平。糊弄一下小女孩儿还可以,根本上不了大台面。在唱功方面,还不及他的千分之一。赵冬寒这丫头,真是没有音乐天分,缺乏鉴赏水平,这有什么好值得鼓掌的?他也曾在她面前唱过歌,怎么没见她这样卖力鼓掌,这样发自内心地褒奖过他?
等将来有一天她想通了,终于发觉他胜过欧阳天数万倍,主动要求回到他身边时,他一定为她唱一整夜情歌,纠正她错误的欣赏标准。让她知道一下,什么才叫做天籁之音。
另一边,欧阳天掀开了第二个托盘。原来,上面放着一大捧百合花。他捧起百合,来到她的面前,双手递了出去:
“这是你最喜欢的百合。送给你,代表我永远爱你的心。”
赵冬寒接过百合花,指尖微微发颤,低头嗅了嗅,显然喜欢得不得了。
沐易臣夹着烟的手一颤,闷闷地想:
原来,赵冬寒喜欢的花是百合。他竟不知道,之前还让冷坤去准备了不少玫瑰。这么看来,他果然不够了解她。
沐易臣半垂下眼皮,心情十分沮丧和挫败。尽管心中万分不服气,但他有一件事他不得不承认。那就是在交往长度方面,他确实不如欧阳天和她在一起时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