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想第一次见面,王向穿连帽T-shit以及卫生裤,如果那时他的手上没有搭配麦克风根本是睡衣打扮。许曼心想:「他约会时的打扮真的比工作还认真。」
不一会儿王向就到了2楼。许曼见他的第一句话是:「我以为你会准时到。」
「想说备料蛮麻烦的就先来帮忙。」
许曼没有客气,顺着他的话说道:「的确,是很需要帮忙。不过跟煮料理比起来我比较喜欢备料,因为不用去动脑去想太多。」
「我也不喜欢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动脑筋,所以备料、做菜时特别感到疗癒。」王向望着中岛上的食材,问道:「今天煮什么?」
「你猜对的话我就脱一件衣服,猜错的话就罚你……在大拇指上涂红色指甲油。」许曼调皮的说道。
「好啊!我觉得嗯……看起来像是要煮叁杯鸡、炒水莲和玉米排骨汤?」
许曼有些洩气的放下玉米,喃喃问道:「答案有这么明显吗?」
「愿赌服输囉!」
没想到在许曼脱掉粉紫色衬衫后,王向异常的后悔,因为许曼上半身剩下细肩带透肤小可爱以及白色内衣,从他的角度看去,许曼绑着马尾露出了漂亮的颈部与肩膀所呈现了诱惑曲线。
王向本想请许曼把衣服穿回去,怎料到许曼说「正好煮饭时会热,脱掉了比较好」他只好把话吞回肚子里。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王向说他是在美国读才开始对下厨有兴趣,因为在国外生活开销非常大,大到每餐不自己煮可能就会饿死的地步。而回来台湾后经济条件反而更不好了,没有了父母的支柱一切必须靠自己,再加上他高中毕业后就到美国唸书,在台湾的朋友都没有联系,几乎是从零开始。
「当你曾经拿着20元站在便利商店,饿着肚子看着8元的饮料或者15元的泡麵,考虑是否要填饱肚子或者把钱留到明天坐公车用,慢慢就会变成像我一样。」
「像你一样?这么爱吃东西?」
「慢慢爱上吃东西。」
「我很好奇,你花了多久爱上食物,和爱一个女生一样久吗?」
许曼把鸡肉清洗好,放在玻璃容器里,话毕后瞧着王向,就见王向谨慎的思考着如何答覆。
一下子,许曼把话带到了别的地方上,王向很明显的不想随便回答她,于是心思在脑中踱步,久久才开口:「这两样并不能相比。尤其感情这种东西,很难说。就像喜欢爸爸和喜欢妈妈不可能一样,也不可能用一样的时间去喜欢。」
「那你怎么知道自己喜欢食物呢?用理性分析、评分吗?譬如秋葵的口感黏黏的,扣50分代表不喜欢但是不讨厌。」
「你饿的时候就需要吃东西,饿的次数越多你越会珍惜吃东西的时间,最后变得说吃东西成了一天当中令人愉悦的时光,会让你开心、愉悦,就会產生爱,不是吗?」
许曼正要接话,却被王向抢先了。
「食物和恋爱的感情不一样的地方是,我们不会对食物一见鐘情,顶多第一次吃某样东西觉得令人惊艷的感觉。」
王向转头朝许曼深情一望,正巧许曼察觉了,然后就这样变成四目相对的状况。
「第一次嚐到一见鐘情的滋味就是在小叶的夜店里,那天,我看见你出现然后脑袋就空了。你是我第一个在完全不认识的情况下就进到我心里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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