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今天,小墨爷准备两架相机,胶卷准备十多卷,就连摄影师都是专业的。
所以当沈依依一走出屋,两架相机的闪光灯就一直在闪,嘿嘿,还真有一种走红毯的感觉。
就是有点可惜,这时的照片都是黑白的。
等下去饭店,她还要换一身大红色的毛衣毛裙,唉,照出来也都是黑白色的,还是有些郁闷的。
黑白就黑白吧,跟那些结婚只能去照相馆照一张照片的比起来,她这已经算是不得了了。
俩人的婚礼肯定是这个时代最为新潮的。
估摸要不是小墨爷的身份不同,不能太过张扬,不然都有可能把记者招来。
忙乎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沈依依又换一身衣服,这件红色碎花棉袄,可是沈老娘亲手给她缝制的,她必须得穿上。
晚饭招待的都是自家人,外面的客人中午都在饭店吃的,吃饱喝足,大家都是带着满意的笑离开的。
今天这样的婚礼,大家都是第一次见识,赏心悦目不说,吃的那也是最好的。
而且人家小两口还不收红包,那些拿着礼物来的,收是收了,但走的时候,拿的回礼,比他们送的都多。
所以大家等于是一分钱没花,还吃了一顿大餐,你说这样的好事,搁谁身上能不高兴。
高兴之后呢,那肯定是啥好听说啥,所以对于顾祖墨沈依依这场可说很是盛大的婚礼,居然没一个说不妥的。
“没看见谁结婚一天要换三套衣服,真是有钱没地方花了,小墨娶了这么个败家媳妇,得挣多少能够她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