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天意难违啊难违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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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崇安觉得,自己跟沈安安那应该是天赐的缘分。

他的名字,跟沈安安的名字,岂非天作之合?

这就是天意,天意难为啊!

想到这儿,他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他的本名,并非叫吕崇安。

而在京都,皇宫有一处城门,就叫崇安门。

那是整个皇宫的门户。

吕崇安被皇帝召见,钦赐金牌的时候,那皇帝十分兴奋的说道:“得此良驹,光明司定然会将一切邪祟鬼魅挡在崇安门外。

以后朕就可高枕无忧了。”

也因为这话,所以被赐名吕崇安,这是无上荣誉。

崇安崇安,崇拜沈安安?推崇沈安安?

嘿嘿,这不是天意是什么?

梁家米铺的伙计看着笑的打跌的孙少爷,都露出了同情的目光。

可惜,长的这么好的少爷,偏生是个傻子。

沈安安不知道自己无意中被人盯上了,估计知道也就当作笑话罢了。

毕竟她这幼小的身体里,住着的是一个成年的灵魂。

虽说被原主的性格记忆影响,如今也不介意做孩子。

但是谈恋爱这种事情,不在她的短期规划之内。

狗儿巷,还是出乎了沈安安的预料之外。

这里比想象的要干净很多,长长的巷子,明显是有人打扫过的,路边还被开垦出了两溜花池。

只不过是冬天,泥土翻起来,也成了冻土。

就算种点什么,估计也得等明年开春了。

狗儿巷很长,但却不算闭塞,穿过去,阳光再次撒在身上,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面前是一座破旧的山神庙。

云山镇,以山得名,山神庙自然是少不了的。

只不过这个地方的山神庙已经废弃了,由镇子上的富裕人家合伙出资,在云山半山腰兴建了一个非常豪华的山神庙。

所以山神他老人家,就搬到那儿去住了。

实际上沈安安想不通,他们是怎么知道山神也喜欢住那种地方的。

如今这山神庙已经破败,但依旧能看出当年的宏伟。

山神庙也分为山门,中殿,以及主殿。

如今山门之外,围起了篱笆。

里头还有几只鸡仔在里面跑来跑去。

几个半大孩子,身上的衣衫都已经破旧不堪。

沈安安注意到,他们每一个手上几乎都生着冻疮,还有几个脚上穿着草鞋,根本包裹不住脚面子。

但是就是这些孩子,却在游戏打闹,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

苦中作乐,大抵如是。

当然,也有可能是有人替他们遮风挡雨,背负了生活的艰苦。

似乎察觉到了沈安安他们的到来,几个孩子停下了游戏,一脸戒备的看着沈安安跟沈康姐弟。

沈安安心头有些苦涩,这些孩子,多半是上幼儿园,一年级的年纪。

但是现在……

她强忍着心头的不适,努力让自己挤出和善的笑容来。

“你们别怕,我们是镇子上沈家皮货铺的人。

我叫沈安安,沈林是我爹,这是我弟弟沈康。”

这时候,从山神庙里跑出来一个人,沈康一见,眼睛一亮。

“大猫!你还认得我不?”

那是个少年,年岁看起来不小了,身体长的也高大,比沈安安高出一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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