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何不食肉糜(1 / 2)
桃花听了这话,更懵了。
“小姐,我哪有资格去参加王爷的宴请?
不过小姐,咱们真的要用第二个册子啊?”
“设计出来的不就是等着用的吗?这一下,本小姐要闪瞎他们的眼睛。
我要让他们知道,有人模仿我的店,有人模仿我的设计,但我依旧是他们永远都追赶不上的爸爸。
到时候我们就打出一个广告。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是不是觉得很霸气!”
桃花想象了一下,也觉得很带劲。
“嗯嗯,果然霸气,小姐怎么说都是对的。”
“乖啦,去吧,明天我会把王爷给请来。
趁现在有时间,我去于家一趟!
富顺啊!去把周公子送王爷那去。”
富顺赶忙跑了上来,心里松了一口气,看来小姐是记着自己了。
周少言被安排的明明白白的,也不反抗,心里越发好奇,沈安安到底要做什么了。
“周公子,咱们走吧!”
“啊,好!”周少言又看了一眼忙来忙去的桃花,叹了口气。
“你叫富顺?”
“回公子话,正是。以前小人是不叫这个名字的,是小姐觉得小人原来的名字不好听。富顺这个名字喜庆,富贵顺利,人生就圆满了。”
周少言点了点头:“的确是个不错的名字。你们,都是于家的家奴?”
“嗯,不过小姐在于家也是嫡小姐的待遇。小姐说了,我们好好干,等干满三年,就帮我们去除奴籍,让我们恢复良人的身份。
小姐还说到时候我们就是正儿八经那工资干活了,就不再是家奴了。”
周少言愣了一下:“这种事情,于家也不管?”
“老太爷说这是行善积德的好事,所以支持小姐。”
周少言觉得要重新评估沈安安这个人了。
一个外姓姑娘,在于家却是嫡亲小姐的待遇,沈家跟于家的关系,就值得寻味了。
“穿上青云鞋,步步上青云!”
“漫漫人生路,步步青云鞋!”
“沈家鞋柜,洛朝最时尚的鞋柜。”
“穿上青云鞋,你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崽!”
“沈家鞋柜,重新装修,震撼归来,三日后重新开业,商品一律八折,通通八折!”
一群孩子,挑着横幅,不是重复那些广告词。
一路上有很多这种孩子,来来回回的跑,非常洗脑。
“青云鞋?沈家?”周少言往街边让了让,看着一群孩子呼啸而去。
“他们这是……”
“周公子有所不知,这是宣传,是广告。
小姐说,酒香也怕巷子深。开门做生意,就得让人都知道。
广告就是广而告之的意思。
这些孩子,年岁小,没力气干农活或者做其他活计。
但是他们精力好,跑一天也不累。
然后小姐就给他们安排了这些活,一天下来,一个人能赚十个大子跟五块糖。
其实说起来,比很多大人赚的都多了。”
周少言精神有些恍惚,这种手段,当真闻所未闻。
富顺提起沈安安,那是满脸的钦佩。
“小姐蕙质兰心,可聪明了。
现在镇子上好多人,都靠着小姐吃饭呢。
小姐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总能给所有人找到赚钱的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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