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我要击垮云锦斋(1 / 2)
从小培养明辨是非,自力更生,并没有什么不好。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没什么不对。
女孩子要富养,这也没什么不对。
只不过大宝小宝,要在家里做事情,赚口粮,这事情还得好好商量一下。
毕竟家里也没什么能让他们做的。
沈安安跟风轻轻商量了一下子,还是安排他们给沈康当伴读吧。
也有月例钱,但并不是卖身为奴。
甚至可以跟着沈康读书识字。
在得知沈家的小丫鬟都能读书写字之后,风轻轻就二话不说,连妮妮都送了过去。
于是乎,整个沈家,沈康沈大侠成了最威风的那个。
有小冬梅这个贴身大丫鬟。
然后大宝小宝两个伴读,至于妮妮嘛,就是小跟屁虫。
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由头罢了。
等风轻轻去办事情之后,沈林听说了这个事情,笑道:“其实这样也好。
咱们家以后的发展,定然不止于此。
以后这几个孩子,就算是家生子了。
陪着康康一起长大,以后要有什么事情,也能互相帮衬一二。”
“就好像是大虫叔那样?”
大虫算是跟沈林还有郑小云一起长大的。
虽然名义上是仆人,但是对沈林忠心耿耿,而沈林也一直把他当兄弟。
“嗯,就是如此。
你也知道,我跟你娘,从来没把你虫叔当下人看待。
你跟你弟弟小的时候,他也没少帮着带孩子。
这感情,就算是亲兄弟,也未必比得上。
你娘经常说,咱们家的人丁不兴旺,虽然现在有你跟你大姐,但你们终究是要嫁人的。
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总是插手娘家的事情,未免被人家背后说闲话。
康康身边,总要有帮衬的人才是。
我看大宝小宝这两个孩子,品行不错。
风轻轻那丫头也是个会教弟弟的。
培养一番,以后帮助康康,总比外人要强上一些。
毕竟他们身后也没什么人了,要是他们把自己当沈家人,这就更好了。”
虽然这话听着有些功利色彩,但沈安安并不反感。
也知道老爹说的是事实。
这几个孩子,在沈家长大,定然不会亏待了他们。
“嗯,这事情就听爹爹的。咱们家也算是做了善事了。”
沈林笑着摇了摇头:“你啊,你看看,咱们家的丫鬟现在都被你养的比大家小姐还能干。
我是怕咱们家没有使唤下人的命。”
人家买丫鬟,那真的是当丫鬟的。
自己家的可好。
春兰夏荷,这两个人不必说,如今已经独当一面,在云山镇也是有头面的人物。
半路过来的福清,本来办事特别妥帖,结果被女儿一忽悠,好嘛,去追寻人生理想去了。
现在倒也有了先生的名头。
再说小冬梅,年岁小,结果全家人都当闺女宠着,哪里像个丫鬟。
对小豆芽这个少爷,也是没大没小的,经常还跟他抢东西吃。
总之,沈家的家风,就很奇怪。
搞的现在,相熟的那些人,见了面就问沈家招不招丫鬟。
搞的家里好像是丫鬟培训基地一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