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被他气得红了脸,下手更重了。
他愈发的气定神闲,“有没有血口喷人你心里清楚。其实啊,我更怀疑的是,嫂嫂恋慕俊俏的小叔子,为了能同情郎继续在一起,在新婚前夜杀了丈夫,营造他车祸的假象。一方面,她可以继承哥哥留下来的庞大遗产,另一方面,又可以诱惑十八岁的小叔子……”
听见这么不要脸的话,琳琅抓起他的手臂狠狠咬了一口。
手腕淌出显眼的鲜红来。
室内充斥着铁锈般令人不适的味道。
“好疼,你轻点咬。”
曲初溪浓密如墨的眉头懒散挑着,直到有一滴温热的泪滴到手腕上,几乎要灼伤那层薄薄的皮肤。
又哭了。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她是不是吃准了自己见不得她掉泪的弱点?
大概是死过一回的关系,曲初溪对于自己想要的东西更加明确,一旦瞄准,不管用什么手段,他始终是要得到的。
外界将他视为乖戾嚣张的富家子弟,他更倾向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无恶不作的强盗,骨子里沾染着强取豪夺的匪气。
至于讲道义什么,对不起,他向来是没有这种好习惯的。
女人也是这样,既然想要,最粗暴的方法就是扛起来直接掳走。要不绑起来恐吓个两三回,要不就压她个两三天,调教手段有的是,就不信她不从。
但对于琳琅,他的小初恋,曲初溪发觉自己很多招数都失灵了。
“你哭什么哭,我怎么了你?”
他撇了撇嘴,倒是乖乖收敛了爪牙。
今天太亏了,他本来做好了一切埋伏,气势汹汹来寻人问罪,再趁着这股东风将人推倒,理所当然囚禁起来。
最讨厌的是这小混蛋直接祭出了杀伤力最惊人的绝招,搞得他都心软死了。
“喏,擦擦。”
曲初溪从裤兜里拿出一块折叠整齐的素白帕子,平常他是不耐烦带这个东西的,可是琳琅最近情绪低落,在私底下哭得很厉害,他嫌那些劣质纸巾擦皱她白嫩的脸皮,只得自己备起了帕子,不知不觉就成了习惯。
“我不要,你滚!”
她粉泪簌簌而下,微微淹着胭脂般红润诱人的嘴唇,令曲初溪看得一阵心痒,哪里还顾得她的恶言恶语。
“好,我滚,你把眼泪擦一下。”他依旧吊儿郎当得欠扁,“我这身西装都毁在你的眼泪上了,很贵的,你记得赔偿啊,看在熟人的份儿上,我算你九点九折,怎么样,够义气了吧?”
“曲初溪,你怎么不去死?”琳琅气红了眼,伸手打他,曲初溪一手扶着她的腰,免得她用力过度,自己摔下去。
他就由她发泄,不过很狡猾护住了脸。
他身上才华不多,万一这张俊俏的美少年脸蛋给毁了,以后还怎么吃饭呐?
“我死了,你怎么办?”他嬉皮笑脸回了一句,“年纪轻轻的,真的要守活寡啊?我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树红花压海棠,经验丰富,又会疼人,你就不考虑一下?”
琳琅忍无可忍,“滚!”
他眨了眨眼,仿佛坠落星辰。
“你说了那么多个滚字,是不是想要暗示什么呀?”
就在琳琅又要发飙的时候,曲初溪抓住她的手,熟练搂入怀中,她力气太小,完全挣脱不得。
“嫂嫂,我真的没有杀哥哥。”
曲初溪认真地说,“我承认,我的确是对你起了一些不轨的心思,可是我还不至于丧心病狂,让哥哥为我的私心陪葬。”他无奈叹息,“我们毕竟是兄弟啊,骨肉至亲,我怎么可能下得了手?”
这话一出,怀里的人倒是不闹了,半晌才犹豫地问,“你真的,没有吗?”
“我没有。”
对方沉默,“那……我能相信你的话吗?”
曲初溪望入那双黑浸浸的眼眸里。
“请你再相信我一回。”
她说好,神态也轻松下来。
曲初溪摸了摸她柔软的发丝。
相信就好。
省得他再设一场局。
毕竟说谎,呵呵,他不是很擅长呢。
第221章 失忆总裁前女友(15)
华灯初上的夜晚, 凉爽的夏风迎面扑来。
酒楼的旋转门外,一个身姿修长的青年单手抵着裤袋, 姿态散漫又慵懒,浅蓝色格子衬衫有半截嵌进牛仔裤里, 宽肩窄臀, 那模样比漫画还要精致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