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月容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嘴里畅快的吃着一串新鲜出炉的吊烧烤羊腿肉,蹭的脸蛋上都是油腻腻的光泽,眼中是极为满足的表情,欢快而大步。
千年已逝,外面的世界已经全变了样子。服装,头饰,习惯,食物...全都在悄悄的变化着。这些一辈又一辈的世人察觉不出来,但是莫月容却深刻的感受到了。
她给自己买了一身最新颖的非常清淡的紫色衣衫,腰间流苏做衬,看起来又淡雅又俏皮,走在街上,很多人都忍不住多看上两眼,莫月容十分肯定的告诉自己,虽然这是钟岚悠最喜欢的颜色,但是自己就是因为好看才买的,跟其他人无关,他们已经再也没有瓜葛了!永远也不会再有瓜葛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里,莫月容觉得心里略微有一些酸涩,赶紧又从口袋里掏出两颗蜜枣,扔进了嘴里。把剩下的羊腿扔给了身后的一个白面书生。
莫月容已经这样逛吃逛吃的整整快半个月了。哪里热闹去哪里,哪里人多往哪里钻。看好什么买什么,一些非卖品,就强买强卖过来,钱花光了夜晚就去官府盗窃些库银,购物带来的乐趣让莫月容觉得很发泄,所以几天下来收获颇丰,抢来的书生,已经压的快喘不过来气的时候,莫月容给他买了一头白色的矮驴,书生把东西都放在了驴上,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这个书生,莫月容很喜欢,长的白白净净,胆子很小,迂腐可爱,眉眼长的非常像钟岚悠。莫月容给他起了个新名字,叫忘忧。美滋滋的每天呼来唤去,心情好的时候踢一脚,心情不好的时候也踢一脚。
可怜的忘忧,从莫月容出来的第一天就被捉住了,被莫月容吓唬了一番以后,就彻底被征服了。想过要偷偷跑掉,但是又不敢,莫月容的本事他是见过的,一座破庙单手隔空就给捏成了渣渣,一阵风就吹的什么都不剩了,街上茶馆里一个小混混想要调戏莫月容,他下意识的上去阻拦,结果被小混混踹出去两丈远,莫月容给他报仇,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招数,直接把小混混的两根指骨从手上折了下来,那两个手指顿时就变成了肉皮一样的东西,小混混满脸鼻涕眼泪的哀嚎着跑了。而被莫月容扔在茶盘里的白森森的指骨,上面还连着筋血,自己当场就给吓吐了,吐完就昏了过去,怎么到的客栈都不知道,醒来时连衣服都换好了。
其实莫月容很漂亮,笑起来也很甜,可是书生却连偷偷看一眼都怕被挖了眼珠子。只觉得莫月容即野蛮又率真,即可怕又可爱。
一天夜晚,行至郊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莫月容吩咐书生去拾柴禾生火,可是书生生了半天,呛的直咳嗽,却还是只见烟不见火,莫月容有些不耐烦了。
“忘忧你要不要笨死了,生个火也这么难么?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忘忧听到莫月容催促,卖力的跪在地上使劲的吹着,没想到却吸了一嘴灰,更用力的咳嗽起来。
莫月容无奈的搓了搓脸,一抬手,一个火苗直直的从指间窜了出去,啪的一声落在了柴禾中,剧烈的燃烧起来。
“你能点,为什么不直接点呢。”忘忧小声的嘟囔道。
“你总得有点意义吧。不然还不如把你烤来吃了。”
忘忧当真了,急急的解释着“我也会很多的。”
“你会什么?你会拖后腿,要不是你晕高,上次吐了我一身,咱们俩怎么会住在这个破地方,连口热水都没有。”莫月容愤愤的捡起地上的一个树枝,直接朝着书生的额头丢了过去。
“我会学问。”
“那你怎么没考上功名?”
忘忧叹了口气“官场险恶,把我的试卷换掉了。我看过前三甲的文章,探花的那篇其实是我写的。”忘忧越说声越小,泄气的坐在了地上,静静的看着异常旺盛的篝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