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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选择做农妇(1 / 2)

(十四)

王思明虽说是一个故人,但,他是紫烟的故人,与她奚梦遥没有一毛钱关系——

有些人穿越过来,也许会利用原主的躯壳得到不少好处,名利、地位、身份、爱情、财富等等——但她奚梦遥不是那样的人,不是光明磊落的事她不干。

在王思明的眼中,她不过值十两银子罢了。

在陶然儿沉思的时候,李信志也在思考。他想着陶然儿作为一个相府千金,如今有故友来寻她搭救她了,她肯定会跟着他回去的。

他心想,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她一个千金大小姐,弱质女流,也许在乡下撑不了几天就会死掉,不如让她跟着这个王公子回去,虽然这个王公子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对于这个姑娘好像倒是一片真心——

刚开始买她下来,用意是留着将来也许有用,她可以是一枚很好的棋子,很重要的人质。

可是后来相处了一阵子,发现这个姑娘心地好,性格十分温驯可爱,对他又忠心耿耿,因此,不忍心让她成为自己手上的一颗棋子。

乱世之中,人人如浮萍,随波逐流,命运不能由自己作主,但是做大江大河的浮萍,还是朱门大户花园小池塘的浮萍,明显后者更安逸。

一个女人,平安地结婚,怀孕,生子,得夫婿宠爱,公婆喜欢,才是幸福的一生吧。

这是李信志的想法。

陶然儿看看王思明,又看看李信志,一颗心如同疾风中的劲草。

她可以确定肯定的是,她认识李信志在前,认识王思明在后,李信志人品比王思明要好,她和李信志在一起有巨大的安全感,跟着王思明走,她会很害怕,不知道未来在何方。

再说了,王思明虽然一口一个“紫烟妹妹”叫的可是这具身体的故主,不是她!她不是刑紫烟,因此,王思明与她一毛线关系都没有,她为什么要跟他走?

想到这里,陶然儿也翻身下马,走到李信志面前,对他脆声说道:“信志哥哥,我要作农妇,我选你!”然后紫葡萄一般的大眼笑眯眯地看着他,眉眼弯弯如同月牙。

真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是她做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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