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下律师函了?”
潘立石有点傻眼了,他不是不懂法律,只是想着打个擦边球,人家应该也不会拿他怎么样的。
可谁能想得到,杜清和就是这么一个刚烈的汉子(似乎有点什么不对劲?),你要是在他背后捅刀子,他肯定叫你终身难忘。当然了,这个就算立案调查,也不过是名誉侵权案件,只是一般民事案件罢了,潘立石没有坐牢的风险。可赔偿什么的,就是免不了了。
“对方怎么说?”
潘立石的媒体公司里,并没有法务部。
事实上,整个潘州在内,也没有几家公司是有法务部的,因为白养几个法律人才是不可取的。还不如找一家律师事务所长期合作,这样还省钱。反正律师事务所也不会嫌弃一个潜在的客户,特别是官司不少的媒体公司。
想想看,一个媒体公司哪里能不惹官司的,在网上找一段素材,在网上写一些带有攻击性的文章,甚至盗用别人的图片、文字……这些都会惹上一定的官司。看看,中国不就是有一家版权公司就这么栽倒了吗?没错,就是冠以中国名字的视觉中国,甚至敢把伟人图片、国旗、国徽都拿来商用,还要收版权费。最无知的是,前不久人类拍到的第一张黑洞图片,视觉中国也要收版权费,于是乎,就这么玩完了。
视觉中国也算是一个媒体公司,当然不是潘立石这样的小公司。
潘立石这样的小公司,其实也因为版权问题纠纷过好多次了,不得已才和一家律师事务所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也正是因为这样,潘立石不慌。
潘立石手下的一个员工说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是对方的要求。”
“没提赔偿?”
潘立石在乎的是这个。
那个员工有点犹豫,但还是说道:“对方要求赔偿十五万经济和精神损害费用。”
潘立石一听就炸毛了:“他这是要抢啊!”
“人家还说了,闹到法庭上见,我们可能不止赔十五万。”那位员工也是无奈,人家明显也是有律师团队撑腰的,自己一方还理亏,这如果真的死掐的话,这媒体公司就出名出大发了。
其实这个员工对这个媒体公司也很不满了,因为潘立石天生吝啬的关系,给员工的工资少得可怜。可以说,外面的扫地阿姨都有三千工资了,还带买社保的。可这媒体公司呢,给一千八一个月给那些实习生,哪怕是不同岗位的,也就多两百块,两千的样子。至于社保?呵呵,潘立石不认得那是什么。
忽悠人家来工作的时候说得好听,说做媒体的嘛,出去参加采访活动才是赚大头的,商家给的媒体费少说有两百,也有三百的,一个月下来有一千多,那就有三千工资了。实际上你进去工作才发现,这样的媒体公司确实有不少活动,但问题是活动要这么多同事均分,一个人一个月也出不了三四次活动,也就是说最多也就八百块媒体费的样子,拿到手的钱也就两千六,还不买社保。
这样的媒体公司,人员进进出出的,越做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