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被萨克雷拨给了马绍尔,马绍尔推进到前场,将球交给了罚球线右侧顶角的大力。
防守大力的是杰夫-格林,一个标准的三四号位摇摆人。
作为自勒布朗-詹姆斯横空出世后,所有2米以上2米零八以下的家伙都爱模仿詹姆斯那全面的打球方式,那些身体素质出众的家伙靠着这种比我高的没我快比我快的没我高没我强壮的打法在大学期间几乎是天下无敌,横扫一切,最著名的就是差点抢了罗斯状元的比斯利。
后来这些人进了nba,就证明了詹姆斯之所以是詹姆斯,而球风不三不四的锋线摇摆人终究就是技术不三不四的家伙。
这种在大学期间还能靠着强壮的身体压制三号位,敏捷的身体压制四号位的打法打了nba的赛场,就变成了速度比不过三号位,人家还比你强壮,力量被四号位狂虐,人家还不比你慢。
那样不三不四的打法可以在大学里数一数二,但是能进nba并且留下来的,几乎都是曾经在大学联赛里面数一数二的,要不然就是其他国家最好的球员。所谓的锋线摇摆人在大学里的优势到了这全都变成了弱势。
杰夫-格林现在就是这种状况,总体来说,在进攻端格林经过了几个赛季的历练,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所以在进攻端他找到了自己的方式,当一个万金油式的角色,需要三分的时候,顶上,需要篮板,就去利用敏捷的优势去内线抢篮板,遇到防守谨慎的对手偶尔还能持球推进组织进攻。
并且努力的减重,两米零六的身高才100公斤,要知道比他矮3公分的史上最强摇摆人詹姆斯体重120多公斤。
大力拿着球面对格林,这场比赛德安东尼让他多单打,磨练他的技术。
几场比赛后,管理层已经确定,大力是真的有天赋,剩下的比赛与其拼更多的胜利,还不如用来磨练大力的技术。
这样一来不就有更多的借口输球了不是,有了大力这个锋卫摇摆人,再选来一个年轻的天赋无极限的新秀,不管是得分后卫、控卫还是小前锋,都可以不是嘛!所以必须输球啊!不输球哪来选秀权。
管理层的想法与德安东尼不谋而合,德安东尼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见不得有天赋的年轻人被浪费。
大力佯装投篮,格林马上贴了上来,给大力施加压力。
大力并没有传球,他也想磨练自己的持球单打能力,他联系的时候看了很多优秀锋卫摇摆人的面框打法,本来他是想学背身单打的,但是那玩意儿没有专门的人教,到最后晃人的那一下指不定把自个儿晃晕了。
大力运球,突然一个加速从右边突破,看到格林马上跟了上来。大力惊讶了一下,“这格林的速度比自己想象的快一点啊,这要是换个人绝对就被挡住了,不过我和别人可不一样。”
大力的速度在联盟中只有几个少数的控卫能够比一比,尽管格林防上来的速度很快了,但是还是慢了一拍,就这一拍的时间差,大力拿起球顺势往前一跳直接将格林过了个干净。
并且,大力把双脚连续落地当成了三大步上篮的前两步,直接借着向前的冲力高高跃起,将球扣进篮筐。
并没有什么花哨的动作和多用力,就是跳起来在最高点将球扣了进去。
格林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朝着裁判叫喊着走步了,裁判差一点直接给了个技术犯规,念在比赛才刚刚开始,就警告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