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孟哲抖开广袖,把自家猫猫笼起来,一下一下的抚摸着他的脊背。
“乖啦,我不会扔下你的,我最喜欢你啦。”
长萧垂着头,委委屈屈的喵呜一句。
——才不会,等你知道我是谁,马上就会把我丢掉了。
孟哲鸡同鸭讲“而且哪里有猫比你漂亮,完全没有!”
长萧软乎乎的又喵了一句。
——才不是,景城的贡猫都比我好看。
孟哲继续鸡同鸭讲“总之,你是我的小天使啦,可惜不是现代,不然我买上十几罐猫罐头,最贵的抓板和猫砂,鸡肉味的化毛膏,你就相信我了。”
长萧闷闷不乐,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不想理他,窝在孟哲的膝盖上开始睡觉。
孟哲却以为已经哄好了自家主子,主子必然更加信任他这个铲屎官,于是一下一下的揉着猫耳朵,幸福的笑了。
孟哲:今天保持着对明天美好的期待呢:)。
第9章药王谷
孟哲没法熟练使用灵力,故而租了艘画舫,打算从水路前往繁江城看看,在路上,他发现自家的主子和一般的喵不太一样。
猫这种动物是比较聪明的,基本上在家待一个星期就能充分认识到作为主子的地位,刚到新家的时候胆子小,后来就上窜下跳精力旺盛,尤其是他手里这种个头的奶猫,能吃能睡个头也长的快,喂的好的话,基本上过个把月就能长成体态丰满的胖子。
但大福显然不是这样,他过分安静,食量也很小,别的小猫咪到了饭点,都会喵喵喵的找铲屎官讨食,这一只你不主动喂,他绝对不会主动要,孟哲平常窝在床上看风俗地理,他就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缩成一团,用尾巴盖住脑袋,也不知道是在放空还是干嘛。
其实一般而言,带猫去陌生的环境有一个应激期,孟哲每天都在担心猫是不是抑郁了,今天他甚至刻意晚了半个小时给小猫肉骨汤,想看看大福的反应,然而猫还是屹然不动,俨然把自个变成了个毛绒绒的猫摆件。
根据孟哲云撸猫的经历,这绝不正常。
于是他蹑手蹑脚的从书案上爬起来,在猫旁坐下,然后把雪团子捧到膝盖上,揉揉它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