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愿意就能赚钱。
虽然去唱歌弹琴赚钱,对于一位贵族来说有点丢人。
可惜,他姓墨洛温,所以除了他爹,没谁能管得了他。
就算指手画脚,也没人敢当面指手画脚!
况且……嬉皮士风格正入侵年轻人的思想狂潮。
我如果凭自己本事赚钱,又怎么了?
说干就干。
路易毕竟叛逆,先把一头铂金卷发染成了棕黑色!
又沉迷于黑暗朋客,买了一堆黑色美瞳,整个人弄得像是个地下室摇滚键盘手。
没想到就这样玩儿着音乐,他凭着一个化名伊西斯·波顿,竟然也在伦敦城混的小有名气。
阴差阳错之下,他和乐队接到了一个厉害的工作。
毕竟钱都花光了,哪里给钱就往哪里去。
——新成立的青年俱乐部缺一个乐队,做社交伴奏。
‘伊西斯’和他的朋友们去了。
本来他以前跟着墨洛温家族,在欧洲各大名流社交场合都打了不知道多少圈战斗。
在路易认知里,俱乐部,里面必须都是优雅的钢琴小提琴密室音乐,穿着合体礼服的歌手浅浅吟唱。
同时搭配着各种衣冠规规矩矩,是人的模样,却说着鬼话的各种‘成功人士’。
没想到,这新兴青年俱乐部,真是不一样。
自由且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