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说了,也徒惹他的忧思。而今二人已经修成正果,可以说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再将这些陈年旧事拿出来说,便有些不累落了。
沈言璟认不出她来,她确实很失望。可沈言璟认出她来了,她也很开心。他的手很大,修长骨感,执笔握剑抚琴都是极好看的一双手。更难得的是,这样一双手,让她很有安全感。
陆千凉喜欢用自己的两只手握住他的手,比量着两个掌心相对时差了将近两个骨节的大小,便觉得十分有趣。
而沈言璟也宠着她的一些小爱好,任由她喜滋滋的抱着自己的手掌傻笑,像是哄着个小孩子似的宠溺着,娇养着。
很多时候,他都在想,或许陆千凉就应该是这样的。那个能孤身一人跑到千里之外的福王封地搬救兵的不是他,那个为了给他留下生机,拖着一条断腿走了半夜仍不知痛的也不是她那个在他重伤之际,出生入死的投靠高九歌,找到京水,替他续接好全身经脉的还不是她。
真正的陆千凉,就应该被这样宠溺着,想哭便哭,想笑便笑,会同她撒娇,会强撑着睡意等他一起休息,明明已经困倦的眼皮打架却又不肯说出来。
这样的,有些小女儿作态的,并不坚强的陆千凉,才应该是她。
这个人啊,在他不在的时候很坚强,却又在他在身边时温软的一触就碎,那些坚强就像是伪装在身周的壳子,只为他而敞开。
沈言璟想,其实这样的她是最好的,至少在她的心里,他是最与众不同的那个。
就像是在那年的山路上,他一眼便看出了她的与众不同,这才上去搭话。心中有过怀疑,亦是有过猜想,可庆幸的是,他最终没有找错人。
上天又将她送回到他的身边了。
那些无忧无虑的岁月,那些沉浮着看不清的脸,和一遍遍的回响在脑海心头的语声,渐渐地凝成了陆千凉的模样,隔着时光与岁月向他招手。
“我早就应该看出是你的,早在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应该认出你来了。那些根深蒂固的恩情和愧疚,都见鬼去吧。爱都爱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什么都不怕了。”沈言璟道。
终会有一个人,视你如掌珠,爱你如生命。只要你安静的等他,等他跨过时光,走到你的身边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