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三章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落木回到自己小小的出租屋里面。
他已经记不清楚,自己来魔都有多长时间了,不过也不用想的那么清楚,反正他的整个青春,差不多已经耗在了没什么价值的体力劳动中。
落木自小就是一个浪漫主义者,觉得自己能做大事情,他喜欢读书,上学期间就读过很多书,写作文的时候常常引用经典,把没怎么见过的同学和老师,唬的一愣一愣的。
他所在的小地方教育十分落后,落木本人的成绩也严重偏科,因此初中一结束后,他就怀着满腔的热情,去了整个华国最繁华的城市——魔都。
从小山沟到了大城市,落木才恍然之间发现,对于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少年来说,大城市和实现梦想之间,没有半点必然的关系。
和梦想最接近的地方,竟然是书店的零工。
他身材结实,虽然学历不高,可是全身上下还算透露出几分斯文有理的模样,和书店的环境还算协调。
老板许诺他不忙的时候可以看书,他就留了下来。
身为留在书店的男零工,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搬运,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比在工地上工作的外来务工者不知道好多少,代价是工资相对的没有那么高。
闲暇的时候,落木会自己写点东西,拿到杂志社去投稿。
陆陆续续地投稿这么多年,偶尔也有几篇稿子成功了,可是那些成功次数,根本不足以养活自己。
年纪大了之后,他回山里面,被家里安排相亲,找了一个看着还算顺眼的女孩子,简单相处了一下就结婚了。
妻子和他一样只是初中学历,她不喜欢看书,却很崇拜会写作的落木,哪怕落木并没有用写书赚到钱,她也不嫌弃落木比出卖苦力的那些同龄人赚的少,总是支持他所做的事情。
刚结婚的时候,妻子来魔都陪过他一段时间。
后来妻子怀孕了,回老家住在娘家,再后来有了孩子,在魔都想要养活一个孩子的成本太高,她就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