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没有谁再做无谓的客套,两人对面坐着,在他们上首坐着律师。
摆在两人面前是厚厚的几叠合同,林初时大致翻了翻,很多名词根本看不懂,而且这么厚厚一沓,无外乎都是关于他的卖身契,他更不想看了。
律师作势要宣读合同,林初时直接打断了他,问:“关于合同期限的条款在哪里?”
律师一顿,看了聂寒一眼,后者微微点头,得到首肯,律师将那一页摊开了给林初时看。
林初时将那一页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
合同有效期为五年,五年之后,林初时若是偿清所欠债务,就能解除合同。
这是林初时凭借自己那点微薄的法律知识,以没有任何合同能够没有有效期限为由,向聂寒提出了唯一的一个条件,这也是他最后松口,答应这种关系的根本原因。否则即便是为了公司,为了家人,他恐怕也牺牲不到这种地步,去搭上自己的一辈子。
好歹设定一个具体的期限之后,还能等来结束的那一天。
当然林初时也很清楚,即便经过讨价还价,这种关系本质还是一桩交易,这仍然令他觉得耻辱,但是他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而且五年不长不短,到那时他也不过三十出头,即便有五年错位,他仍然来得及回到自己的轨道上去。
聂寒同意的时候,林初时甚至是松了口气的。
最重要的一项关切得到保障后,林初时也没再多磨蹭,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合同好几份,页数又多,光是签名就签了十几个,其中涉及到好些产权方面。
林初时料想是聂寒如今身家昂贵,资产众多,要提前和他将财产分割清楚,也能理解,并没有太花心思注意。
合同签署完毕之后,两人交换文本,又照原样签了一遍,然后林初时也没有再看,将合同直接装进了自己的文件包里。
聂寒向他伸出手,脸上竟露出微微松口气的模样,仿佛是完成了一项大型项目:“合作愉快。”
……还真是甲乙双方啊。
又听到聂寒自然地说出了下半句:“聂太太。”
林初时被呛得咳了一下,匪夷所思地看向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