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桓修白的身体搬上马背,最后拢起手掌,对情人说着悄悄话:“你不会死。你早就没有心了。”
没有心?那他的心……究竟去哪儿了?桓修白昏沉地想着,他意识不清,抬起沉重的眼皮看了一眼,席莫回背过身去,血染红了银色长发,随夜风飘拂,红得鲜艳无比,宛如烈焰,危险夺目。
席莫回胸口开了个洞,面对家人的指责,在倒下之前,释然道:“你们认为我是个错误。可现在有人不这么认为了。足以证明,你们也不是完全的真理。”
心脏停摆,他倒在了黄沙之中。席家人的面目逐渐隐没在无良镇的背景中,席莫回听着马蹄嘚嘚渐行渐远的动静,安心地闭上眼睛。
他走了,他去找我了。
有什么可遗憾的呢?对他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无法平行的时间,不该相交的两条线,命运在他身上反复作恶,他难道就要生生世世受制于规则,被尽情玩弄吗?
他沉入了大地,和这个邪恶的镇子融为一体。他的躯体,血肉,意志,精神渗透进一砖一瓦,一墙一屋,每颗石子都是他的耳喉,每粒沙子都是他的眼睛。这座沉睡的死镇注入了灵魂的本质,它汹涌,它生动,在虚空无界中倏然睁开贤明的眸子。
审判裁罚,制定规则,掌控平衡,纠正异端——贤者举起手中之杖。
扭曲的时间,他现在就要从一团凌乱中揪出它的尾巴,重新捏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谁让他席莫回,是这空间的无上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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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帅哥外乡人,你从哪儿来?”
女人清脆的发音吸引了人们的视线,他们看过去,是个少见的外乡人。他几乎是瞬间就抓住了路人的眼睛,不仅是因为出众的相貌,更因为这个人奇怪的年龄感。
你可以说他很年轻,也能判定他正历经垂死。
外乡人平静如死海,他黯然的眼睛停在姑娘脸上,眸中却倒映不出任何东西。
这双眼睛,早就在直视银发染血之后,失去了目力。
他眼中所见,俱是过眼云烟,再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入他的眼。
“我从这里来。又回到这里。”外乡人说完便走了。
许爱莉奇怪地望着他的背影,那感觉倒不是郁郁落寞,而是……一种说不清的执着。
明明对方有血有肉,许爱莉却觉得,走过去的是一副剥肉除血的骨架。
五年之后,兜兜转转他终于找回了这个镇子。
无良镇不欢迎你。
他曾经在沙漠中漂泊,血液似乎流光了,麻木地感觉不到寒冷或炎热。他趴在马背上,眼中晃过的只有石子与黄沙,枯燥地充满整个眼球。
真是奇怪,他怎么也应该死了,就算没死于贯穿胸口的洞,也该死于饥饿和艰渴,死于沙尘暴和暴晒。
每当他以为自己要走到生命尽头时,手心里的发夹就会割破皮肤,让他痛,让他想起经历的一切。
他嘴边念着那个人的名字,握紧珍珠发夹,活着走过了五年。
——你会认识年轻的我,并爱上他的。
他早有预感,当来到那个熟悉的巷子角时,还是不禁崩溃地跪倒下来。
没有水泥楼梯,没有小窗,连墙上的铁门都不存在。
席莫回不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