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诅咒”之所以是诅咒,就是因为它是能够将“正常”的生活破坏掉,毁坏成“不正常”的东西,但是这个规则仅仅适用于普通人,对于已经和“普通人”这个概念相差甚远了几乎有十万八千里的小丑来说的话,是完全不适用的,因为小丑已经不是个正常人了。
他受伤了也不会觉得疼痛和害怕,死亡的阴影离他越近他反而越开心,普通人对行走在刀尖上的生活避之不及,可是这个人却甘之若饴。所有在正常人觉来“痛苦”的、“不愉快”的东西,在他的概念里都是最能够让他感到开心和愉悦的好东西。
因此,如果要让他切实地感受到痛苦的话,那么施加给他的诅咒也不能按照正常的、普通的“恶有恶报”的逻辑来。人人都知道,对疯子是不能用正常人的标准去衡量、更不能用常理去判断和约束的。
也就是说,在让他“痛苦”之前,就先要让他能够“感知痛苦”。
但是这种事情如果要详细解释起来的话还是很麻烦的,而且菲奥娜不知道这人特地打电话来的用意是什么,便小心翼翼地回答道:
“……可能是吧?”
她就算不是正义联盟的正式在职人士,在和他们相处了这么久之后也或多或少地知道了一些他们的事情,其中自然就包括蝙蝠侠的“不杀”原则,这让刚刚献祭了一根支柱作为诅咒小丑的原材料的菲奥娜有点慌,毕竟四舍五入一下的话,这简直就是在把蝙蝠侠“不杀”的原则按在地上踩,所以她连说话的时候都在字斟句酌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不过恕我冒昧问一句,现在连义警也要关心起这种罪大恶极的犯人的健康状况了么?”
蝙蝠侠一听就知道菲奥娜可能误会了什么。他的“不杀”原则只是不让自己迈过那条线而已,如果他身为一个普通的人类却又要次次都越俎代庖的话,那么等到他的正义感无法支撑着自己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时候就十分危险了。
能够审判罪犯的,永远不应该是“个人”,而应该是“司法机关”。他本来就是在用过激的手段在制服罪犯,和传统的警方相比已经很是剑走偏锋了,如果真的越了线,那么在暗夜中行侠仗义的义警和杀人不眨眼的疯子从本质上来讲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杀”是他的底线,也是他最难能可贵的地方,因为他从来都知道自己是“人”,而不是“神”,守住了这条底线,就意味着他守住了自己的本心和人性,不至于被似乎永远都看不到什么希望的黑暗的哥谭还有层出不穷的各种犯罪事件打垮。
——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如果有的人真的在遭遇了“报应”之后他也要去救,蝙蝠侠也不是什么一心只想维持正义、满眼只有黑白两种颜色的毛头小伙子了,他还不至于这么迂腐。
不过在此之前,他一定要知道这件事情的原理究竟是什么。只有在知晓了原理之后,才能够切实地知晓这究竟是真的“恶有恶报”,还是掺杂了别的什么东西的、完全出于个人意愿的诅咒。
他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如实说出来了,可见这段时间以来他和菲奥娜的相处还是成功地改变了不少东西的,否则就按照蝙蝠侠自己的那个好像一万年都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臭脾气,他才不会这么推心置腹呢。对,没错,区区一个“说实话”这么简单的、似乎谁都会做的事情,对蝙蝠侠来说就已经是推心置腹这个级别的高难度的事情了:
“……我不是那种一味地遵循所谓的‘不杀’原则的人。如果这个诅咒来自你们的话,我不会多管,但是前提是这得真的是‘恶有恶报’的诅咒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如果这个诅咒来自班提瓦的话,那么它的原理是什么?”
菲奥娜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下意识地就先捂住了话筒,对着她身边还在兢兢业业写报告的塔季扬娜用眼神示意道:
【我能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