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提起迈克坎贝尔,那也是熟人了。
这人和行星乐队曾有过一段恩怨。
当年,在行星乐队刚出道时,乐队发行的单曲曾和这人的单曲争夺过排行榜的冠军之位。并且,在全国联合巡演的那一次,这人还给行星找了一点儿小麻烦,不过,最终成了乐队的手下败将。
这人也不是没名气,毕竟当年金曲榜第二的水平。
但他走的是商业化流行音乐路线,和摇滚圈子交集一向比较少。
所以,常年听摇滚的歌迷们才一时想不出这人是谁。
最后,大家费了半天的劲儿,才把这人从记忆深处挖了出来,然后,集体悲愤到吐血:“兰斯!你智商是逐年递减的吗?还是已经被狗吃了?你就是要这么挽回吉米的吗?”
兰斯的智商还在,也没有逐年递减。
他只是先找个突破口,想要吉米给出个激烈的反应。
因为,有时候不怕吵架,最怕的是没架可吵。
可打从吉米和斯图搞在一起后,就好像完全忘了自己一样,一天到晚合作搞音乐就不说了,业余时间居然还凑在一起踢足球、健身、旅游度假……
生活健康,无忧无虑。
曾经的绿眼睛小混蛋仿佛从此改邪归正,要和心有大爱、忧国忧民、正直善良的斯图尔特一起踏上‘维护世界和平’的道路。
太,太让人害怕了!
说好一起浪,你怎么能半路从了良?
作为‘前夫’的兰斯阴沉着脸,像个打不死的反派一样默默琢磨着必须搞事:“这不行啊,我不能就这么被遗忘了。”
正所谓,最了解(怎么气死)你的人,永远都是你的枕边人。
兰斯心里清楚得很,这时候他要是真跑去找吉米谈什么挽回,正和斯图玩开心的吉米不见得愿意搭理他,可能还会很不屑地讽刺几句;但他要是和迈克坎贝尔合作,吉米绝对能立刻气炸。
作为玩摇滚的硬汉(吉米自诩),他非常、非常、非常瞧不起迈克坎贝尔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