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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大结局(2 / 2)

“他没叫警察来就好了,想当初,戏院里的张老板在他家门口叫嚣,他直接报了警,张老板被关了好几天呢”。

台下立刻又暴动的起身,拿起脚上的一只鞋就像白世轩砸去:“白世轩应该拖出去枪毙”。

“对该枪毙,消灭封建地主,资本主义”。

“白世轩他家的米行就是给前朝进贡的贡米,前朝就是封建,就是该死”。

。。。。

白世轩越听越觉得好笑,沙哑着嗓子轻佻的答了一句:“前朝的贡米,你们没吃过”?

白世轩被后面的男兵推了一把:“白世轩,你给我老实点”。

“这张老板的事,沈老板是最有发言权的”台下的观众喊道。

几个人更是将沈烨灵推到了台前,主导的男兵更是指着跪在地上的白世轩说道:“你师兄是不是被他迫害死的”。

已经知道真相的沈烨灵,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面不改色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白世轩:他怎么会落魄成这样。

“那你说他该不该死”,男兵又问到。

“该死,真该死”台下的一群人,包括台上的男女兵纷纷都帮沈烨灵回答了问题,但是还不够领头的男兵要沈烨灵自己来回答。

沈烨灵没说话只是闭上了嘴,他早就说过,白世轩要是死了下了黄泉师兄他们又该受罪了,让他苟活在这个世界上,残害他一个活着的人还好一些。

愣是半天没说上话,气氛变得有些微妙,白世轩舔了舔干涸的嘴唇,即便落魄照样对着沈烨灵得意的一笑:“你还记不记得你在重庆日本人轰炸的时候,你救下的那个小女孩,她是你和许曼生下的,我看到洛小七来找过他,洛小七保住了你孩子的命她没有死,而且她就叫易安。

你和她在那时到了节骨眼上没想认,你现在心里是不是很难受呀,可惜已经完了,这个孩子被洛小七找到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气”。

“叫你老实点”,男兵不耐烦的开始按白世轩的头,白世轩被整个按到了地上,却依旧使出最后一股劲,眼神如钩似的紧盯着沈烨灵:“她。。已经。。被我。。掐死了”。

沈烨灵的瞳孔放大,一再放大,整人差点跌倒到台下,此刻的心情就好像是一辆过山车从山的顶端滑倒了低估,起起伏伏最终跌入深渊。

旁边的人将他扶起,旁边的男兵继续指着白世轩向他问道:“他该不该死”。

沈烨灵闭眼沉思了好久,那是他第一次相信鬼神,相信他师哥这样的人应该在天上紧紧的盯着他,等着他对白世轩进行裁决,等着白世轩下地狱,他们根本就不会死后遇到下地狱的白世轩。

“他该死”。

就好像是一场解脱,白石村喘着气不住的发笑,他该死沈烨灵觉得他该死,他其实早就想死了。

一群人将白世轩拖了下去,台下的人更是跟白世轩被处刑的路上,排成迂回状形成一条长长的队伍。

他们枪毙白世轩的时候,用了两颗子弹,一共响了两声,沈烨灵的心也跟着揪了两下,他不知道他和白世轩的重缝将会是诀别,死了也好,死了他就解脱了。

沈烨灵继续和他们住在白世轩的公馆里,那里地方大安排的人也多。

沈烨灵是他们唱戏的几个里面少数的能写字懂书的一个,他的思想也是前卫懂得物竞天择的道理,强者生弱者灭。

什么中体西用等等,他对沈烨灵将现在不靠西方了,什么发展中国人自己就行。

沈烨灵一顿恍惚,面不改色的挠了挠头:“胡说,将先生教过我们,师夷长技以制夷,才是救国的最好手段”。

给他进行思想教育的人更是朗声大笑了几下后有指正他道:“现在不用救国,中国已经获胜了,现在是要强国,这些落后的思想是谁教你的”。

“江先生,江沅”沈烨灵回答道。

男兵对沈烨灵的回答弄得摸不清头脑:“什么江先生李先生的,你留在我这我就是你的老师,快忘了这些思想”。

沈烨灵脾气也是倔,他摇了摇头蹲坐在火堆里将脸埋进膝盖:“我不,我就要听江先生的,先生说的什么都对”。

这几番教育下来,男兵也觉得沈烨灵是没法救了,他的脑子是被糊住了一样怎么也转不过弯,更是摇了摇头对他警示道:“你这思想进行下去以后是要吃大亏的,你看看之前一直打压你的封建财主白世轩就被拖去枪毙了”。

沈烨灵也知道白世轩的下场,更是将脑袋摇成了拨浪鼓:“我不要当财主,我要当男人”。

男兵以为他被囚禁傻了:“嚯,怎么相当男人,你不就是男人吗,以后你不只要当男人,还要当先锋,当咱们被打压奴隶翻身的代表,是领袖”。

这些话说再多对沈烨灵来讲始终是一知半解,他现在什么也不想当,他只想当个男人,相当之前的父亲,丈夫,乃至舅舅。

洛小七在国外避了几年国内的风头,终于在过了风霜雨雪的三十年回国了,她现在已经是老了,坐在轮椅上被程家白这样推着也看着不那么奇怪了。

易安长大了娶了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生了一个混血宝宝,今天他们登上轮船望着前方好久没踏上的土地心里的思绪绕上心头。

多年的风雨飘摇里,洛家整个也被蒙上了一层历史的灰,还好被扫荡了几次,房子还在,他们推开门将房屋整修了一番想在这里长住下来。

易安带着洋人牵着孩子一起参观了她小时候生活的边边角角,程家白看在眼里,摸着满头银发的洛小七却还是怎么都看不够,总觉得洛小七没有变依旧是当年的洋娃娃。

“走,我们去外面逛逛”,说着程家白推着她走出了门,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走路方式,他们回忆起了重重,洛小七想起了当年在重庆,程家白背她的场景又问他现在老了还能不能背的动她。

闹得程家白几次上前非吵嚷着要抱洛小七试试。

“买花了,买花咯”,一只满是风霜的手拿着一朵花伸到他们面前,那朵花是那么的娇艳,而那只手是那么的苍老,妥妥的形成了一个对比。

他们一同望向了那位买花的老人,只见老人脸上赫然显着一道疤,看不出往昔是美是丑来,他的衣服很破,缝缝补补全是线头,他左侧的腰间别着一个篮子里面装满了花。

洛小七和程家白对视了一眼,两人便买下了老翁篮子里全部的花,见着花都买完,他眼里依旧没有什么喜悦的颜色,混着泥的皮肤下,唯有一双眼睛还是漂亮的。

他眼弯成一泓秋水,细细的看着坐在轮椅上闻花的洛小七:“夫人,祝您永*安喜乐”。

他说了一句吉祥语转身就想走,哪知洛小七在他身后回了一句:“谢谢,”脸上立刻洋溢起了微笑。

他知道还和当年一样,露出两颗小白牙,天不怕地不怕,继续坐着她当年的小霸王,只是小霸王如今已成了家,身边不需要一个鞍前马后的小哑巴了。

他摸着洛小七他们给他的那些钱,回到家看着花圃继续精挑细选了一番等着第二天继续买花。

这些年沈烨灵好像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条路,那路没有尽头却是满路的荆棘,在文工团里他的思想还是没有正确的跟着他们走,受到了他们的歧视。

他不人不狗的活了几年,脸上这道疤也正是当年被检举时因着唱着王侯将相生活的名伶身份不小心被火烧成的这个样子。

他现在不人不鬼,更别说他想成为一个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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