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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赠字怀正(1 / 2)

徐铮稀里糊涂成了徐光启的弟子,孙元化稀里糊涂成了徐铮的同门,这笔账一时算不清楚,唯有徐光启的心里最清楚,回到里屋后,徐光启一脸的高兴,嘴里哼起了快乐的小曲,心情可见一斑!

终于又抢到个好徒弟,人生最快意的事情莫过于此!天下士林笑话我,哼哼,干卿何事!更何况笑话我的人怎会明白:这些都是万里挑一的实干型人才,咱大明朝最需要的是什么,不是夸夸其谈、讽今刺古,只会之乎者也之辈;而是脚踏实地、真才实学,富有工匠精神的人!这样的宝贝,宁愿收了也不能错过!徐光启一脸得意。

可得盯紧了,只可惜自己马上要回天津了!这个小弟子看上去对举业不够重视,这可不行!不管是用鞭子抽还是竹板打,都得考中,再不济也得弄个举人出身,否则浪费了这身才华,暴殄天物,对,就是暴殄天物!徐光启暗暗下定了决心,开始思考如何才能有效督促徐铮学业的问题。

徐铮这会在厨房,“万师傅,帮忙把土豆切成细丝!嗯,就是那个,越细越好,切好之后用清水洗净,另外准备好青红椒葱姜蒜丝,麻油酱油热花椒油还有盐,放在旁边备用。”

万大厨一一照办。

这是徐峥后世很喜欢吃的一道菜:凉拌土豆丝。为了给徐光启践行,徐铮特地翻遍了脑海中的记忆,想出了后世几道菜的做法,打算今天好好款待下徐师傅。

万大厨在旁边看徐铮是如何操作的,并把每一个步骤牢牢地记在心里,这可是自己以前从没有见识过的菜品,以后就是自己的拿手绝活了。

徐铮快速的把土豆丝在开水中汆好,然后淋上提前拌好料子,最后麻利的浇上滚烫的花椒油,一阵“吱吱”响声,喷香扑鼻的油烟顿时飘起。徐铮嗅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咂摸了下味道,觉得还算不是水准,然后开始做下一道菜,拔丝红薯。

严格来说这道菜算是甜品,小孩子的最爱。但是由于徐光启喜欢吃红薯,所以徐铮决定试试。

仍是由万大厨切好红薯,清水洗净备用。

拔丝红薯的秘诀主要是掌握糖熬制的火候,和做糖葫芦差不多。

徐铮先是把红薯经油锅炸至金黄,然后开始熬制冰糖,等到粘稠的冰糖液体不在翻涌泡泡,并且有微微青烟冒出的时刻,迅速把炸好的红薯块入锅,快速翻炒,然后取过来万大厨提前抹过熟油的盘子,装盘。随着温度的急剧降低,黏连的红薯块之间不断神奇的浮现出一道道雪白的糖丝。

拔丝红薯大功告成!

万大厨在旁边看的欣喜若狂,又学会了一道菜!

后面的几道菜,徐铮没有亲自下厨,而是指挥万大厨,凉拌马兰头、糖醋荸荠、油炸花生米,切片熟牛肉、咸猪脚、糖醋里脊、豆瓣鲫鱼、菜薹、红花草、桂鱼汤。酒是黄金山特酿地瓜烧。

人不多,只有徐铮、孙元化和徐光启三人。

孙元化仍是放不下身段,尽管对于徐铮所做的一切,确实很佩服,但是并不包括读书做学问。

要知道不论任何时代,文人之间、武人之间彼此能相互服气的,并不多见,当然也有惺惺相惜的,不过绝大部分都是如此。

徐铮却是在学问上没有过多杰出的地方,除了为数不多新奇的观点。

徐光启乐心满意足的看着跟前的两个弟子,左一口拔丝红薯,右一口凉拌土豆丝,顺道在抿上一口小酒,不亦乐乎。

“先生!”孙元化放下手中的酒杯说道。

“嗯?何事?”徐光启再次夹了筷糖醋里脊,放入口中,问道。

“我准备随先生一道回去。”孙元化如同下了决心一般,说道。

“唔,好啊!”徐光启点点头,“不继续在这里研究你那个坩埚炼钢的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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