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萍穿着海魂衫和绿军裤,海魂衫是从几年前一直流行到现在的服饰,她的这件现在虽然有些年头了,但被她保存得好,衣服洗得也干净,穿上之前她还又特意拿罐头瓶装了热水仔细的熨过了,看着干净又平整,这身装扮在竟市穿还算是很时髦的。
她长得本就白净,五官温婉,加上抿唇的时候唇边有两个若隐若现的小梨涡,很漂亮很出众,身上斜挎着一个金属链粉色真皮小皮包,更是给她增色不少。
这种小包就是现在在省城也是很难得见到的,是当年一个大傻子大学毕业的时候,从京市华侨商店给她买回来的,不仅仅是贵,更是身份的象征。
每次背上这个包,梁玉萍就觉得有了自信、有了底气,就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城里公主。
她那个生在城里,长在城里,一直看不上她是乡下土包子的妹妹,都用不上这样的包。妹妹多想要这个包啊,为了这个还跟父母哭闹过好几回了,可她都咬牙没有给出去。
现在因为父母偏心,她在荣生药厂的职务被妹妹给顶替了,还接手了对方的知青名额下了乡,她的一切都能够被妹妹抢走,就只有这个包包,还有这几身衣裳始终陪伴着她。
这是抢不走的,她也不会让出去,这是她曾经也做过公主的证明。
唯一让梁玉萍有些局促的是她脚上的那双布鞋,虽然她已经尽量在鞋面上下功夫了,她的针线是打小跟乡下奶奶学的,手艺不差,这双布鞋其实也算是好看,但再好看它依旧只是双布鞋,无法跟皮鞋相比,要不是她的皮鞋已经破得再也不能穿了,她也没有多余的钱再买一双皮鞋,今天也不会穿着布鞋就过来。
攥紧了斜跨在胸前的包带——那条金属链,梁玉萍才觉得安心了些。
在院中众人或欣羡或欣赏的目光里,她昂首挺胸,挂着恬淡的笑容往前走,将手上的花布袋子从左手挪到了右手,空出来的手继续握着金属链。
她今天是特意过来给人送饭的,正好迎面过来一个中年男人,她上前很是礼貌的问道:“请问,方涛在哪个教室?”
“方涛?是肖场公社的那个大夫吧,他好像去食堂了,食堂在那边。你绕到教室后面,往前直走,那边有个小门出去,我们这批培训班学员都在党校食堂吃饭,得,那边就有一群人,没准他就在里头,我帮你喊一嗓子吧。”
对方说完,转身大声喊道:“方涛,肖场公社的方涛,有人找你!”
那人嚷完了,那边已经有了回音。
“人马上就来了。”
梁玉萍道了谢,挂着淡笑静静的等着。
对方好奇的问道:“你是知青吧?”
梁玉萍客气的点点头。
“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大城市里来的知青,跟我们这小地方的很不一样,你跟方涛是......?”
梁玉萍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腼腆的笑了笑。
对方哟了声,说:“难得有你这么不嫌弃乡下人的城里姑娘,方涛那小子有福气。”说完见方涛已经过来了,一脸欣羡的走了。
梁玉萍看着往这边跑过来的男人,笑容未变,但目光闪了闪,心里叹了声,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算了,这已经是能找到的综合条件最好的了。
当知青,当个漂亮的单身女知青的日子,梁玉萍已经快要熬不下去了,村里的日子实在是太难捱了,尤其是这次洪水过后,境况比以前更加糟糕。
而回城的事情更是遥遥无期,最近她又听说马上就又有一大批知青被送过来竟市,就连贫穷的肖场公社都又分了好几个。
她给家里打过电话也写过信求助,可那边明知道她所在的村里发了洪水,依旧没有给她应有的关心。
父亲只会说一些让她好好在农村广大的天地里劳动,不辜负领导的信任之类虚伪无用的废话。
母亲倒是会鼓励她,说什么竟市比以前咱们山沟沟里的老家好多了啊,妈妈相信你能够很好的适应。
每每妈妈松口要给她邮寄点儿粮票、钱和生活用品之类的东西都被她那个好妹妹给拦下,理由就是梁玉萍现在所面临的窘境——
“那边都是乡下人,淳朴得很,妈,你在医院也见过乡下人啊,大姐她要是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是不是格格不入了点啊,而且她是去劳动的,又不是去选美,不兴资产阶级这一套享乐主义,而且我听我同学说她姐姐当知青那边,有些人就冲漂亮的女知青下手,想要占便宜,姐姐本来就漂亮出众,以后要是想要回城,不嫁给乡下人还是低调一些吧。
她要是真的没得穿了,就把我去年的那两套旧衣裳给她寄过去吧,可现在她才去乡下几天呢,我记得当初沈明泽那个流氓给她买的衣服鞋子和包她不是都带过去了吗,哪会没得穿啊。”
就这样,她妈妈也不给她什么了,只让她好好的待着,别人能吃、别人能用劳动换吃的,她怎么就不能了?她不也是乡下出来的?
不给她钱不给她补贴反倒是为了她好了,也不看看她是为了谁当了这个知青,她本来有个好好的工作......
除了这样的爹妈姊妹,家里还有个跟她妹妹一个鼻孔出气的叛逆期弟弟,梁玉萍早就看透了,这个家里她是谁也指望不上。
她当了这半年的知青,一件包裹一张纸都没有收到过家里的,倒是之前在药厂谈的那个对象吴志国给她写过信,寄过一回东西,但那已经是五个多月前的事情了,现在吴志国大概已经结婚了。
说来也是可笑,吴志国写信过来就是要跟她了断的,让她再找个好对象,还说他已经相亲,马上准备结婚了,请她不要再给他写信免得他爱人误会,包裹里则是他退还给她的东西,都是一些她曾经送给他的,一条毛线围巾,一双手工针织拖鞋和一双棉布鞋,一顶羊毛绒线编织的帽子......
用都用过了,还还给她,并“大方”的表示,他送给她的东西不用她还了。
现在梁玉萍自嘲的想,他送过她什么?一件商场里那种最便宜的大衣,一双最便宜的黑皮鞋,不到一年就泡烂不能再穿了,之前她还以为是真皮的,一浸了水,就露出一层层的廉价假皮革出来,害她在同屋的两个女知青面前丢了大丑。
她真想将这两件破烂摔在吴志国脸上让他拿走,赶紧滚!
她手上以前攒下的一点儿积蓄眼瞅着就要花光了,这样的处境,差不多已经断了梁玉萍的路,就是要逼死她啊,她也想得很清楚,就算是回城了,她也不一定能找到工作,就算找到工作了,家人对她又没有感情,回去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以她这样的条件,能接触到的最多的男人也就是吴志国这种等级的,别看吴家老两口是双职工,吴志国和他妹妹也有能谋生工作,但日子其实过得紧巴得很,一家四口人就挤在四五十平米的小房间里。
当时梁玉萍之所以犹豫着没有马上答应嫁给他,就是觉得他条件不大好,嫁过去连个私密空间都没有,她本打算等吴志国单位的房子分下来,结果房子连块砖头都没有见着,她已经被家人瞒着她替换了妹子下乡。
而就吴家这条件都算是中等水平了。
也只是说出去好听,绣花枕头外面光。
梁玉萍已经想好了,与其这样,她不如趁着自己年轻漂亮还有资本,在矮子里面挑个高个儿,就近找个好人家过日子,不一定就比在城里嫁给吴志国这样的差。
她看中的目标是肖场公社一把手的外甥方涛,不提他舅舅是公社干部,就方涛自己家里的条件也不错,他爸爸是公社里的大夫,在镇上医院拿工资,在村里的口碑很好,他妈妈是公社的妇女主任,也有工资,农活干得不多,在公社算是过得顶好的人家了。
而方涛是家里的独生子,他高中毕业之后就跟着他爸爸学医,听说等熬几年资历之后,就能调到镇卫生所当正式医生,算是吃商品粮的城里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