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臣看着暮雪,她正看向窗外,这个角度留给卫臣一个完美的侧脸。暮雪安静下来的时候,的确很有大家闺秀的感觉,此刻的她很难让人把昨晚那个和上百号男人对峙的女人联想在一起。五官十分古典的她,此刻的身姿优雅得已可入画。
暮雪这时回过头来,道:“我脸上有东西吗?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
卫臣据实道:“男女本来就在天性上互相吸引,何况暮雪小姐是这么有特质的女子,自然让人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凯特森翻了个白眼道:“难怪都说你们华人含蓄,现在我总算明白了。明明直接一点就是我想泡你,偏要说得这么冠冕堂皇。卫,我服。”
他竖起了大拇指。
卫臣耸耸肩道:“我们两地的文化差异决定了说话方式的不同,我不觉得简单直接就是粗鲁,同时也不觉得含蓄是在拐弯抹角。”
凯特森捂着耳朵,一付我不听的样子。
暮雪笑了笑。
卫臣看着她又道:“暮雪小姐很喜欢穿旗袍吗?”
“怎么?”
“不,没什么,只是好奇问问。不过旗袍真的很适合你,我是认真的。”
暮雪淡淡一笑,看向窗外说:“这里是苏黎世,我已经离乡背井很多年。人一旦离开了故土,久而久之,就会忘记自己从哪里来。我不想忘记过去,我仍然想记得故乡那间低矮的房子,想记得它的白墙黑瓦,记得我和母亲曾经在那里生活过的日子。所以我穿旗袍,除了偶尔要出席某种场合,否则,我都会穿这种服装。”
“它会不断提醒我,我……来自何方。”
卫臣心中了然,那大概是暮雪的一种情结。又或者说,是一个心结。而无论是哪一个,都不是他这个外人所可以去探寻的,所以他知机地换了些话题。
暮雪侃侃而谈,此刻的她哪有昨晚那如火如炎的模样,而一如她的名字所代表的神韵一般,一瞥一笑,皆如千山暮雪。
等快到中午,汽车停在一家中式酒楼前时。从车上下来的卫臣已经换上了唐装,朱红为底,上面是条金色的中国龙,黑色的如意扣再加上金色的滚边,衬出卫臣的别样风采。
至于凯特森,同样穿着唐装的他,就显得不伦不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