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一条灰色的烟悬挂在满天红霞之间,烟柱的下方是树林里的一片空地。空地上升着火,烤着几只野兔。野兔已经剥皮洗净,被人仔细开膛取走所有内脏,整只撑开放在火上烤。已经烤得金黄的兔肉滴下油满到火堆里,火堆便滋滋作响,不时窜起几缕青烟。
卫臣就坐在火堆,不时转动着兔肉,让它受热均匀。其它人坐在旁边,正在聊着天。
“知道吗,暮雪刚刚成为异种的时候,我跟她一起出个任务。那次简直遭罪,她对自己的力量还不能掌握自如,我们两人被一群怪物追着满大街跑。这位小姐偏还要穿着旗袍和高跟鞋,不得以之下我只能背着她跑。现在回想起来,那次竟然活着回来也真是个奇迹。”凯特森一边说着,一边朝暮雪拼命挤眉弄眼。
暮雪翻了个白眼:“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弱,别忘记关键时刻是谁救了你,要不然早给那只噬脑者在头上开个洞了。”
凯特森摊手道:“拜托,那玩意想要逮着我,那怎么可能,我和它之间可是相隔着好几个光年,卫你说是不是。”
卫臣用匕首在划下一条肉丝,放在嘴里尝了下,道:“你说的那些我不敢肯定,不过我敢肯定这东西可以吃了。”
凯特森立刻跳起来,搓着手道:“那我可不客气了,暮雪你食量少,我和你分一只吧。”
卫臣拿起一只烤兔,把兔肉削下来,取兔子身上最肥美的部分。用洗净的叶子包好分别拿给南黎月和暮雪两人,两人终是女孩,要她们像野人似的抱着兔子啃始终不雅,经过处理之后的兔肉吃起来自然要容易许多。暮雪接过其中一份,对凯特森道:“想要泡女孩,先学学卫臣的细心吧。”
凯特森当下嚷嚷道:“你这样不行啊,卫,什么时候学会这么绅士了。”
“我本来就是绅士啊。”卫臣笑嘻嘻地扯下一条兔子腿啃了起来。
凯特森鄙夷道:“绅士?就你这吃相,比野人好不了多少。”
卫臣不理会他,吃下两条兔子腿之后,他道:“明天我们应该可以到卢森堡,希望那里找到还能用的车。那我们就可以先去布鲁塞尔,再从那里去鹿特丹。”
“你倒是清楚路线。”凯特森站起来拍手道,“吃饱喝足,我得去解决一下人生大事,卫,一起?”
“你快滚吧。”卫臣没好气道,尽管凯特森总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不能否认,有了他旅途热闹许多。
凯特森摆着手走进树林深处,边走边哼着歌,在一棵老树下站定。他伸手去解腰带,突然,脑后被什么冰冷且坚硬的东西顶住,然后有人在他背后轻声道:“不要动。”
是女孩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