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阳光正好。如果不是远处芝加哥传来的轰隆炮响,那一切就更完美了。
老妪自称爱玛,吃了药睡了一个晚上之后,她显得精神不错。自己在厨房里忙活了片刻,便端出了两个盘子。卫臣在商店外摆了张桌子,爱玛把盘子放到桌上,盘子中刚加热煎过了熏肉正散发着诱人的肉香,再加上煎蛋和点缀用的薄荷叶,看上去让人倍有食欲。
这是卫臣来到美国后吃到的最美味的一顿早餐,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爱玛,老妪微笑道:“在我还没有生病前,我搜集了很多东西,特别是可以存放很久的熏肉。但我太老了,已经咬不动这些东西,所以一直没吃。现在好了,有你们帮我处理掉,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金塞尔已经拿起刀叉,切下一块肉丁送进自己的嘴里道:“要是再加点盐就好了。”
爱玛微笑着伸出那满布皱纹的手,慈爱地落到金塞尔的头上。有那么一瞬间,卫臣看到金塞尔一头发丝微微浮起,就连四周也充满奇异的气流波动。那是金塞尔行将出手的征兆,可转眼间,金塞尔的毛发落了回去,四周的气流也消失了。金塞尔一付认命似的,垂着头接受老妪手掌的轻抚,就像一只不情不愿的猫。
爱玛微笑说:“亲爱的,吃太多盐可不好。”
卫臣哈哈笑了起来,金塞尔对他投来杀人似的目光,卫臣才勉强停止了大笑,举手投降。
吃过了早餐之后,卫臣把昨天找到的汽油一股脑地加进路虎的油箱里。金塞尔的手正给爱玛捉在手中,老妪唠唠叨叨地叮嘱着她路上要小心之类的。在她的眼中,金塞尔仿佛就是她那已经不在的孙女。意外的是,金塞尔居然没有不耐烦,直到爱玛说完了,她突然道:“公路那边有军队,我送你过去吧,军队会收容你的。”
爱玛摇摇头,看着身后的加油站道:“不用了,我就留在这。我老了,不想再四处走动,而且这里有我太多的回忆,我舍不得这。”
金塞尔耸耸肩,没有勉强。爱玛这才放开了她,微笑道:“去吧,亲爱的,路上小心。”
钻进车里,见卫臣眼神有异,金塞尔哼了声,两条长腿肆无忌惮地放到了中控台上,叫道:“开车吧,这种地方我一刻也不想呆。”
卫臣摊手,朝爱玛挥手道别后,便开着车离去。他们驶出了小镇,卫臣道:“她看上去挺喜欢你的。”
金塞尔冷笑说:“她喜欢的只是自己的孙女,我才一点也不会可怜她。”
卫臣道:“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