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之时,窗外忽然响起了一阵带着噼啪的窸窣声,顿时吸引了坐在桌后的金发青年的注意。
摆在面前的书页摊平,角落被微风吹得有些卷曲,右手轻轻托着头的塔希尔本来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外界的传言并非虚假,他今日的确有些疲惫,早早地回来之后,即使坐下休息了一会儿,也还是打不起精神。
书没能看进去。
要写的东西也只写到一半。
从清晨太阳升起开始,到太阳从尼罗河西岸落下,金发的大祭司始终有些心神不定。
具体原因,似乎并不在能够看到未来的双眼可以窥探的范围之内。
他对着窗外涂抹成漆黑的天色渐渐出神,直至意识模糊,又在不知什么时刻被细碎的动静惊醒……
“……”
“拉美西斯?”
在精神还未完全恢复,意识也还朦胧着的情况下,塔希尔睁开双眼,便不禁脱口而出叫出了这个名字。
也不是未卜先知,而是单纯地,在这些年内形成了条件反射的习惯。
去年的时候,拉美西斯得到了一只鹰。
那只鹰最早出现在喜欢在挚友面前炫耀的王子的口中,是作为战利品的一个存在。
王子领着军队亲身上阵,不仅击溃了敌人,杀死了敌方将领,还顺带着收获了几大车战利品,这只威风凛凛的战鹰就是其中之一。
拉美西斯早就想要一只鹰了,故此跟父王说了一声,就将它留在了自己身边。
不需要驯服,这只鹰生来就很通人性,一来就对王子言听计从。
就算王子压根不让它再上战场,只是当做跑腿工具每天带着信辛辛苦苦飞来飞去,它也完全顺从指令。
“嗯,只凭这一点,就有资格作为我的爱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