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张开的手臂迎来了风。天空突然变得极近,野花的颜色混成了一团,好像遥远天幕中的那些星星。
谢栗的笑声顺着山坡滚下,一路滚进兰江里,跟着升腾的水汽混入雨水中,混进云层里,又被对流层里的闪电托着屁股跳一跳,倏地便跳出了大气层。
整个宇宙都在见证他的快乐。
谈恪停下来。
谢栗脑袋发晕,一个劲咯咯咯地笑,抱着谈恪的头胡乱地到处印着自己的口水印子。
“谈恪,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我好喜欢你。”他昏头昏脑,语无伦次地重复着。
谈恪托着谢栗的屁股,把他紧紧搂在怀里,像抱着最心爱的孩子。
谈恪交过两个男朋友。读博的时候一个,工作的时候一个。
读博的那个正是他对自己的性向迷茫的时候。
谈恪从小受女孩子喜欢,但他却没有一个喜欢的。家里对他寄予厚望,人生理想和目标摆在前头,他也并没有什么谈恋爱的心思。
直到出了国,同学开玩笑似的说了句,该不会是喜欢男的吧。
男人追他的也有,他以前没往心里去。从那以后开始留意,他才发觉男人的身体是很漂亮。
第一个男朋友就那么撞上来。谈恪试了试,发觉自己是喜欢男人,但不喜欢这个男人,于是痛快分手。
对方是个洒脱人,不挽留,转而就投进了新欢的怀抱。
第二个是刚进花街的时候。工作的压力,家人的不理解,一重一重的东西裹着他。同事里有个英俊的同期和他是搭档,一次大单结束,一群人一起庆祝,闹着闹着就闹到了他俩头上。
谈恪感觉不错,顺水推舟,随后没几天知道了这个人卖垃圾债券却虚报了风险。
他二话没有,再次断了。
小姑说他是吃快餐,谈恪倒没觉得小姑说错了。但他太忙,他的世界太浮华乱象,太纸醉金迷。在这个圈子里呆得越久,他就越难以提起兴趣去接近一个人,那些漂亮皮囊下泛善可陈的灵魂让他觉得实在浪费时间。
但和谢栗在一起,却让他觉得每分每秒都快乐到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