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红颜阁>罗曼史>握手牵手别放手>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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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1 / 2)

接下来的日子,韵诗没有将全副的心思放在她的电脑上,因为有另一个东西分散了她的视线,就是她的电话。正确来说,是天宇的简信。

自那一天开始,天宇就跟她以简信来联系,她发现和他就是很多的接近,比如:自出了苹果木香的纸巾后,她喜欢上这种香味,而他就习惯口袋放着一包苹果木香的纸巾。又例如,她爱穿白色衣裳;他就相反的,只会穿黑色衬衫。更重要,但不是近来才知道的事──她会弄甜点,他爱吃甜点。

「你会弄什么?」他问。

「你说得出的我都会弄。」她这样的回答。这不是耍笑,有着一个很会嚷吃的姐,怎可以连一些大眾都认识的甜点不懂弄出来?

「苹果批?黑森林蛋糕?蓝莓挞?」他试写上一些甜食。

「全都会。」尤其黑森林蛋糕更是最拿手,而且是最传统,有下樱桃甜酒的那种。

「我要吃。」他居然耍起孩子气来。

「好,但别忘掉你还欠我一杯雪糕。」这时,她想到她的假期将要结束,补上一句:「明天有间吗?」

他的回覆是有。「我可以约你吗?记得嘛……明天是我生日的。」这时她有着一股的勇气去敲下这一句。

耐久,他回了一句可以。

是日是天公造美,很好的阳光,让他们第一次的约会在阳光非常的日子下进行。

天宇依旧是一身黑,他就是不怕热的穿上长袖衬恤,只是将袖子褶到中袖的位置,还有又是那深黑的牛仔裤。而韵诗就穿了白色,印上可爱猫咪相片的汗衣,而热裤更显她的修长的双腿。这是非常的养眼的画面,但他好奇她为啥拉着一个行李箱?

「等久了?」

「不是。对吧,生日快乐,我倒没有准备到什么。」他才不会跟她说已等了半小时。要是守时是应该的,那么早到就是美德。他就有着这一份坚持。

「你陪我已经可以了,欸?这不会是相机来的吧?」韵诗留意到他肩上掛着一个黑色的方袋子。

「答对了,只是一部小型的单反相机。」或许是作为摄影师的直觉,他觉得和韵诗一起就会拍到一些好照片,这算是他的职业病吧。

「好吧,我们起行了。」韵诗领着他。

「去哪?」天宇有点摸不着头脑。

「你看过马吗?」韵诗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马,任何一个幼稚园的学生都从书本见过马的相片,就算没有,有时周日去扭开电视机都会看到赛马的画面,怎会没见过马呢?但他知道她要问的不是间接看到的马,而是一匹真的马。所以他摇头。

「你不会带我去马场吧?」但他知道这里是没有的。就算有,她和他第一次的约会就在一个只是看着马儿奔跑的地方,而且四周都是上了老年的大叔,听着他们的叫嚣声,那未免真的大煞风景呀?

「那我带你去看小比,你得帮牠拍几张好照片呀!」韵诗展了一个非常灿烂的笑容来。

韵诗带天宇的不是马场,而是马儿住的地方。一个偏离市区的马房,她所养的小比就是住在这里。

所谓的养马不是真的养起一隻马儿来。只是买下了马的优先权,当要练骑时,马的主人就可以骑着自己养的马,不用轮候。马房是有专人照顾马匹,但主人仍要抽时间去照顾自己的马儿,和牠建立出感情。这就是养马的责任,是一辈子的。

「你会骑马?」天宇有点的难以置信。

韵诗轻轻一笑,他就发觉自己问了一个多馀问题,不会骑的人养马来干嘛?

凌家三姐妹出身在上流的家庭,所有上流社会该要懂的东西她们全都懂。所有君子淑女的运动,似骑马、高尔夫球、社交舞、桌球,或是餐饮上的仪节都晓得。

「我先换上些装备。」原来那个行李箱就是骑马穿的衣服。

天宇见着韵诗换了一身的装备──头盔、手套、马裤跟高筒马靴,道理上,她身上所穿的会比他的更要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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