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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清景是微凉_105(2 / 2)

距离花花回来大约过了二十来天,周铖不声不响租下了隔壁的房子,就在我们对门儿。我特能理解,一个屋檐下五个人,睡觉倒是小问题,可早晨的卫生间着实让人惆怅,况且他和小疯子现在的收入也不低,自己租个房子,轻轻松松。

周末我们汇聚在周铖的新房里,共贺乔迁之喜,花花掌勺,做了一桌子好菜。

酒桌上小疯子特开心,伸手问我要红包:“乔迁之喜都得给主人家红包的!”

亏得哥们儿有准备,啪就从兜里摸出来一个拍到了他的掌心。

这回轮到小疯子愣了:“靠,还真有啊!”

红包是真的,但也的确不是为了乔迁之喜。饭店分红的事,在花花没走的时候我就提过,而且也发过几次,但那都是小打小闹,连工资都算不上更不好意思叫分红了,并且花花走后饭店一度因为我的不在状态陷入经营危机,分红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可是现在不同,饭店运转稳定,每月除去运营成本和固定的机动资金,还会剩下不少,既然暂时没扩店的打算,那赚的钱就要给大家分分,况且周铖和小疯子要鼓捣自己的事业,也需要钱。

我费劲口舌说了半天,周铖和小疯子看我意志坚定,也不推让了,全盘收下。唯独花花,死活就是摇头。

我怒了:“你怎么这么矫情!”

花花低下头,跟犯错的孩子似的,一瞬间时光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是老大哥,他是小弟,我瞪一下眼,他都会紧张得要命。

过了会儿,他终于妥协,默默写字给我:“我拿,但是用不了这么多,够花就行。”

我是又生气又心疼又好笑,刚想说话,在一旁看了半天的李小宝插嘴:“钱哪有够花的啊,再说依大花现在的水平随便外面找个大酒店工资都差不多这个数了,福利待遇还比这好。”

小孩儿没恶意,我能感觉出来,但被一个小孩儿这么直截了当说,还是让人挺臊得慌的,因为他说的是实在话。

花花却不高兴了,皱着眉头开始用手语比划。

小孩儿动动嘴唇,貌似想反驳,可在看了我一眼之后,也改用手语。

两个人手语了大概五分钟,总算告一段落,最终应该是李小宝妥协了,因为小孩儿放下胳膊,闷闷不乐。花花笑笑,无奈地摸摸对方的头。

周铖和小疯子是第一次看见花花用手语,自然很惊讶,但前者维持住了一贯的淡定,后者则没绷住悄悄问我:“啥情况?”

我没回答,因为这情况再明显不过了。

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谁没了我冯一路都行,就花花不可以。别人没了我,还有张三李四来填补,花花没了我,上哪儿再找这么一个疼着他惯着他的?可是今天我才发现,不是花花没我不行,而是正相反。其他人,周铖也好,小疯子也罢,遇见了大家一道走,是有缘,能帮衬就互相帮衬,走着走着散了呢,那就散了,毕竟谁都有自己的路。但是花花不一样,打从认下弟弟那一天开始我就把他放在生命里了,有个专门位置是给他的,并且严丝合缝卡住了,要挖走,就是连皮带肉。

疼。

第章

抛开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其实李小宝是个挺讨人喜欢的孩子,活泼而单纯。想到什么说什么,在藏不住话这点上跟当年的小疯子有点儿像,不过比小疯子靠谱多就是了,起码不会经常性地蹦出让听众想抽打的言论。

“大哥,你们当年在里面有没有被欺负啊,我看电影里演的可邪乎了,简直是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这娃近来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晚饭后听我讲那监狱里的故事,并且经常听着听着就两眼放光,仿佛对那地儿产生了无限遐想和向往。

“别处怎么样我是不知道,反正咱社会主义监狱就跟歌里唱的一样,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大哥,你确定你说的是监狱不是陕甘宁?”

小疯子和周铖晚上不太过来了 ,偶尔来,也只为蹭一口饭,所以八点后的时光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给李小宝讲故事,或者李小宝给我讲故事,花花则在沙发一头看电视兼时不时听这边一耳朵。

通常情况下花花对我的监狱故事不发表意见,昨天我把王八蛋都夸成花了,他也只是偷着笑,不纠正。但李小宝给我讲他们学艺故事的时候,花花的反应便直接多了,遇上夸张过度的地方,还会很认真地驳回,然后李小宝就只能摸摸鼻子,重讲。

在李小宝的讲述里,我知道了花花的辛苦,汗水,知道了主厨的冷酷,严格,知道了大酒店的高档,奢华,知道了北京的热闹,繁荣。花花空白的那一年半逐渐成型,有了画面,有了色彩,甚至有了声音,我不用再偷偷抱着QQ聊天记录去回味,去揣摩,去想象。

虽然这和预想中的有些出入,因为我原本以为这些都会由花花来讲给我,然后我可以在辛苦的地方感慨,在出糗的地方嘲笑,在成就的地方鼓励……而不是此刻这样,只能听着。但毕竟我还是知道想要知道的了,所以我知足。

跟李小宝聊天属于买一送一,他不光讲花花,也讲他自己。原本我只知道小孩儿也是本省的,但聊过之后才知道,就在我们隔壁市的下属县,虽然家是农村,但爹妈这些年一直承包果园,生活也不算苦,相比其他同村孩子,他算是没屈着了。不过小时候说话晚,到了六岁还没开口,弄得爹妈都以为他是哑巴,所以就送到聋哑小学去念书,哪知道十二岁那年他忽然开口说话了,这可给爹妈吓得又惊又喜,连忙拨乱反正,但毕竟整个小学都是在聋哑学校度过的,所以小孩儿的手语很流利。后来因为不爱念书,又想见见世面,就外出打工了。

“村儿里很多人都出来打工了,好几个挣了大钱呢,等我将来挣了大钱,就把俺爸妈接到城里。”小孩儿说这话的时候整个人发亮,仿佛美好生活就在明天似的。

我情不自禁抬手去摸他的脑袋,就像从前摸花花的那样,却发现花花也抬起了手,不过比我晚了一步,于是又收回去了。那个瞬间我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花花变成了当年的我,李小宝变成了当年的花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除了现在的冯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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