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天气渐渐地热了起来,那些怀孕的女人肯定会显怀的,所以还是赶紧把她们弄去香港,避免被人发觉的。
李心妍在憨国,小蝶姐已经移民,高语嫣和柳岩就在香港,小梅坚持这期读完,就休学一年,至于卓亚楠的问题,还真是没有考虑过。莎莎姐这边,就看她自己的想法了。
想起莎莎姐,秦浪还是有点愧疚的。当初她和公安厅特警大队的赵世成在谈朋友,因为酒后秦浪将其收纳,从此莎莎姐就对秦浪有了感情,而且还专门跑到当时秦浪工作的春来送货上门。爱上了秦浪,和赵世成分了手,才知道秦浪的姐姐妹妹一大把,有点欲罢不能了,所以也就没有变心,三年来一直爱着秦浪,无怨无恨。
尽管知道秦浪有了很多的孩子,但是还是愿意怀上秦浪的孩子,缘一回做女人的梦。秦浪当然不能亏待她,所以决定将莎莎姐送往香港,生下孩子之后再说。
可是这样一来,小珊妹妹又孤单了,这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周月姐自从当上了省长助理,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她,长此以往,小珊妹妹指不定会变心的。
带着莎莎姐和小珊妹妹来到香港,二人开心不已。
林宇恒听说秦浪来到香港,何先昌也从澳门秘密来到香港,跟秦浪见面。之后,秦浪跟吴少华、朱民生等人就这次香港市场操作的利润进行了分割。秦浪提议公司暂时解散,等有合适机会之后再自由组合。
林宇恒见秦浪坚持,当然也不反对。不过秦浪对于当初的入股问题,还是将吴少华为自己提供的股份予以退还。这次吴少华生死不同意,认为秦浪没有把他当朋友看。而林宇恒、朱民生也坚持,因为当时几人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是口头协议是达成了共识的,所以劝秦浪收下。
最后秦浪象征性地表示一下,拿了十分之一。
在小佳姐的安排下,秦浪跟蔡本功和姚海通律师见了面。达成了由蔡本功和姚海通律师为秦浪旗下华浪集团、南华集团、蝶瞳集团、佳瞳集团的律师兼法律顾问。
小瞳姐、小蝶姐、小芬姐、小娟姐、云姐、周灵毓、廖晓娇、凌雨桐、周小梅、钟敏、黄琼、卓亚楠、罗珊、海苛、周月、王彩云、柳岩、游小莉、高语嫣、童娜、于兰、蔡芸、李心妍、蒋雨骅(蔡文慧、孟慧兰、唐虹、连小凤等四人有任务没来)共计二十八人,来到香港。
在蔡本功、姚海通律师的见证下,宣读了一项协议。协议中规定,上述二十八人,秦浪将分给每人两亿元的资金到个人名下,每个孩子的成长基金也为两亿元,包含已经怀孕尚未出生的孩子。协议还规定,两亿元的资金暂时归律师代为保管,将委托专业的公司经营。孩子的两亿元中的一千万,孩子的母亲可以领走,但是其余的基金也将有律师保管和委托经营。
上述二十八人每年可以获得两百万的本金。如与他人结婚,母亲只可以带走一亿元的本金。如果母亲带走孩子的,孩子的成长基金每年支付五百万本金,直到大学毕业,孩子剩余的基金本金将一次性支付给孩子。
华浪集团、佳瞳集团、蝶瞳集团、南华集团的经营,依然由小佳姐、小蝶姐、小芬姐、小瞳姐经营,集团每年会支付利润的百分之八作为酬劳。四家集团的重大投资含一千万人民币以上的投资,由四人共同决定,两人反对的,就放弃投资。
秦浪的父亲李树生、母亲竟分别获得三亿元、一亿元的个人赠与。
已经签约需要投资的,继续投资;暂未签约的投资由四人决定,新的投资计划暂时取消。
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秦浪要做出这样一项决定,而且郑重其事,就像分家、分手一样。这样的分家,虽然大家一辈子不用发愁了,但是大家感情的付出又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