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到宝贝了(2 / 2)
又在学校里蹓跶了一圈儿,郑琰做贼似地趴窗户边儿上看自家闺女上课,小丫头在练字,写得有板有眼的。也算是家学渊源吧,池春华小朋友从两岁起就开始握笔,用的是最好的文具,有最好的老师,这个老师还可以随时写字帖给她。
大概是因为郑琰太凶残了的缘故,她的女儿在大家看来也应该是个凶残的货——当然也确实凶残了一点——都不按照正常小朋友的样子教她,被扔到外婆家里的时候还曾得到外公指点,偶尔遇到顾益纯也曾被抱置膝上教些小窍门,水平在这一拨学生里算是顶尖儿的了。
再潜行到儿子教室外面,再看池宪小朋友,这货绷着一张小脸儿,一点儿在家里卖萌的样子都没有,正跟课本死磕。
看看没有什么问题了,郑琰登车回家,家里还有三个小的呢。女人想干出一番事业又不耽误家庭,一个人劈作两个来用有时候都还不够用的。
回到家里,三个宝宝刚刚睡醒,揉着眼睛在大床上走来爬去,你拍我一下,我亲你一口,热闹异常。看到郑琰回来,三张小脸一齐笑得流口水:“阿娘~”郑琰有一种看到一窝小鸟嗷嗷待哺的错觉。
坐到床上,双手一张,把三个团子拢到怀里,顺手给他们擦口水:“这是馋的吗?口水都流出来了。”小东西们毫不在意这种黑历史,咯咯地笑着,想给母亲一个拥抱,只可惜小胳膊太短,顶多只能抱郑琰一条胳膊。
池脩之回到家里就看到这样一副景象,分不清谁是谁的三个傻儿子,一左一右抱着郑琰的两条胳膊,剩下一个干脆扑上去吊在郑琰的脖子上。这一刻,郑琰只能庆幸她回到家之后换了一身方便的方便,去了尖锐的首饰,耳环也取了下来。才没有因为被三个顽皮的宝宝一通闹而显得特别狼狈。
池脩之快步上前,把娘儿四个拥到怀里,下巴顶着郑琰的头顶:“真有精神呐!”
难友来了!郑琰果断地推给池脩之两个宝宝,自己抱着一个:“李先生肯放你回来了?阿爹和先生还在讲课?”池脩之被李俊给拉去办公室里聊天儿,池脩之字写得不如郑琰,琴却弹得很不错,颇合李俊之意。
池脩之左耳朵被儿子拽着,右袖子被儿子啃着,他也不恼,小心地救下自己的耳朵,又扯回自己的袖子:“先生和岳父还在忙,一堆的人围着,可把李先生气坏了。”
不用说,李俊在跟郑靖业怄气,要不是这学校是郑琰开了,都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情。照郑琰估计,根据他们俩在朝堂上的互动来推测,吃亏的只能是李俊。
说话的功夫,池脩之又被儿子们盯上了,连郑琰怀里的这一个——哦,他袖子上绣了个二——也连滚带爬地与兄弟们凑作一堆来造反。郑琰一拍手:“你们就这样别动!”
转身取了画夹来,拿起铅笔做素描,没有照片儿,这样写生也很不错嘛!
池春华与池宪回来,看到郑琰的画稿,不依地要求把他们也加进去,池春华眼珠子一转:“阿娘~这种画法也能教吧?”
“教,教,你先把功课学好了,过阵儿我闲下来了就教。”
池春华欢快地扑了过来:“我就知道阿娘最好了。”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冷哼,池春华眼睛瞪得大大的,鼓鼓腮,看得郑琰一乐。就见小萝莉飞快地调整了表示,一个向后转,用甜得让郑琰倒牙的声音叫着:“阿爹~~我最最喜欢你了~”
郑琰也想哼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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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睦,事业有成,难得的是池脩之不因为妻子的活泼而觉得自尊受损,反而认真工作,认真熬资历。摔!这是性别歧视!今年三十岁的池脩之绝对是年少有为,在这个年纪已经混上九卿的人,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材。问题是,如果他想再进一步的话,起码得再熬上个五到十年,这不是因为他水平不够,纯是因为年龄不够。
由于年龄的限制而不能升官神马的,池脩之表示毫无压力,继续活着就是了,他的身心都很健康,不必因为老婆级别高而被憋得心理变态。作为一个体谅老婆的好男人,池脩之乐见郑琰能够振作,如果郑琰因为失去一个孩子从此一蹶不振,那就不是郑琰了。
池脩之有意不提修桥铺路的事儿,也把慈幼局的事情有意绕开——怕勾起郑琰伤心事,这些事情他们留心做好就是了——拿学校来说事儿:“明年要再添学生,校舍就略有些挤了。”
“这是来一批,毕业一批的,再说了,”郑琰对这个比较有成算,“这些孩子里,有些已经十多岁了,再过个一两年、两三年的,他们家里该为他们谋出仕了。”
池脩之摸着下巴长出来的胡茬儿,怎么看这动作怎么猥琐:“你弄的名单里可注明了的,这些孩子有大半倒是次子、幼子,运气好的荫封有望,运气不好的恐怕还要多在你这里呆上两年,恐怕还有人想走你的门路呢。”
郑琰道:“也不是谁来我都收的,收了的不服管教我也不会留。章程里写得一清二楚,犯了我的规矩,谁求情都没用。不管是谁送来的,崇道堂也不能变成收废物的地方。”什么小老婆生的、外室生的都要塞进来求门路,做梦去吧!
池脩之失笑:“你还是这副脾气。”
“可也没什么不好,对吧?”
池脩之伸手刮了刮郑琰的鼻子:“你这样子,跟春华还真像。”
“什么呀,是春华的样子跟我像。”
“是是是,是她学的你,她以后要像你一样顺顺利利快快活活的才好。”
“你这是不是在自夸?”
池脩之嘿嘿一笑,转移话题:“今天先生还说,学堂里的藏书依旧嫌少,这半年来咱们也购进了不少书籍,也雇人抄写了,总是不够。”
“是呢,抄得慢……”郑琰忽然顿住了,一拍脑门儿,“我怎么忘了他?!”
“忘了谁?”
郑琰露出了奸商标准笑容:“抄书肯定慢,要是用印的,岂不快多了?”
池脩之古怪地看了妻子一眼:“用印的是快了,可雕版比抄写花的时间还长,熟工也不易雇得,费用也不便宜。”
拜当年飞书事件所赐,雕版印刷凶名在外,查不出笔迹这只是副作用,头脑灵活的人因为看到数以千计一模一样的印刷品,感觉到了这其中的商机。如果是雕版印刷如朝廷刊定的“经”书,只要雕一版,就能一直印一直印,买的人既多,批量生产还能节约成本。
那只是针对有很好销路的书籍,毕竟制版费不便宜:得用识字的工人——这个数量并不很多——来雕版。
如崇道堂这种地方的藏书,那就不能是大路货,
郑琰也嘿嘿地笑道:“可以用活字嘛!虽然我也不大会做,不过周先生一定能做得出来的!”她有钱了之后经常会突发奇想,活字印刷她其实已经试过了,可是木有成功==!
有个技术宅真心好,她只负责提供思路,技术宅感举了就会去想办法。难得的是技术宅对于人类发展科技进步也是非常热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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