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娓娓从车上跳下来,目光瞧向从马车前头跳下来的孔金顺。
“金顺,今儿午饭由你和小兰张罗,行不行?”
孔金顺再傻也知道这是那两个给他创造的机会,赶紧点头,“行行行!”
王大军去给马儿喂草料,司娓娓就背着旅行包,朝远处走开。
她的无人机小宝贝,在安远城里怕引人注意,压根就没敢拿出来过。
之前探路小队来安远城,到了地形复杂,拿不准的时候都会放出无人机来高空探路。
而来的时候,司娓娓也会把经过的地带画成地图,还会写旅行日记……将路过的地貌,附近村子的情况,发生过的事,都记下来,这样将来如果再有需要派人到安远城的时候,就能少走弯路了。
收回无人机,司娓娓看着手机里的画面,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前方百米处有一处岔路,探路小队来的时候曾经走过,知道两条道其实都能走,只不过一个是经过村子,另一条是抄近道的小路。
司娓娓关掉手机往回走。
孔金顺和周小兰已经做好了饭。
虽然只是热个水,泡个面,配上从城里买的熟食,这速度也是相当得快了。
王大军端起自己的碗,不忘夸赞。
“这回有了小兰,咱一路上吃饭可就不用发愁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换成光是孔金顺烧火开水,还不知道要折腾到啥时候呢。
看周小兰,架灶烧火,开水放面,熟食切盘,麻利之极,同时也会给金顺分派个小活,让他有事干……看样子这两个,日子能过到一起去。
孔金顺经过这一顿饭的工夫,似乎突然领悟到点什么,端着碗笑得傻乎乎,“小兰很能干!”
周小兰脸红了,“就是烧了个火,开了个水,我也没做啥。”
面都是现成炸好的,调料都是小纸包分开放的,熟食不过是切一切,这哪能叫活儿呢?
司娓娓也点点头,“小兰做得很好……咱们快吃,吃完了接着赶路。”
王大军和孔军顺一听她这最后半句,就对望了眼,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这是有情况啊!
周小兰很会察言观色,看着那三人都跟狼赶似的吃东西,她也跟着,果然四人迅速吃完了饭,也顾不上细收拾,就把碗盘都收到马车里,几乎是人才坐进车里,马车就赶了起来。
小路不比官道,坑坑洼洼,时不时到了狭窄的地方,还得车上人下来,牵着马走过去。
刚刚在岔路口的时候,周小兰其实都瞧见了,明明有条更平整的路,这三人不走,偏偏要费劲巴力地走小路……
而且虽然只相处半天,周小兰就敏锐地发现了,这三个人里头,说起来那位王大爷是主家,司大姐是妹子,可其实做主的反倒是司大姐。
她娘说给她找的是行商家里雇的伙计,她想着只要是好好干活的正经人,那都比她后爹给找人的强,比她后爹强!
说是她那位男人三十三岁了,可瞧着,虽说也不长得多好看吧,但真不像三十三的人,面嫩。
听着他们仨平时说话都很亲近随意的,她都有点弄不清这仨人究竟怎么回事儿。
她是没跟着做买卖的人赶路过,但她常跟着她娘去客栈里帮工,也听过不少行商的故事……那真是苦得不行不行的,可这三人,马车上吃的喝的用的,实在是讲究,在路上吃的一顿饭,比她家里过节吃的还好呢!
以她的见识,实在是猜不出来这伙人倒底是怎么回事……不过管它呢,反正带她脱离了后爹的算计,不用担心哪天突然被后爹带的人给捆走了……就算是去山寨里当土匪婆,她也认了。
好容易走出了那一段,路面总算平整了一些,四人也都上了车,接着向前赶路。
司娓娓拿出自己的小本本,正是这次的旅行日记。
“咱们再走一段路,估计能在天黑前赶到山神庙。”
周小兰羡慕地看着司娓娓的小本本。
“姐姐还识字?”
司娓娓点点头,“嗯,我们村子,无论男女老少,都识字。”
周小兰只觉惊讶,“真的?那金顺哥也识字?”
她原先亲爹没死的时候,对她可娇惯,还说等再长两岁就送她去女先生那里识几个字,学个描花……可后来亲爹过世,母女俩被赶出来,亲娘再嫁了个浑人,家里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弟弟长到十岁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更不用说她了。
“是啊,你要是有不认识的字,就让金顺教你。”
司娓娓就从周小兰身上,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要不是因为社会的原因,陈氏自己就能养活得了自己和女儿,完全没必要再嫁,或者就算再嫁也该有底气。
周小兰也不至于因为怕被后爹给随意卖掉,要草草远嫁。
古代对于古代女子来说,那就是难度hard啊。
周小兰一听两眼闪闪亮,“嗯。”
未来的男人居然识字,这让她心里又高兴了几分。
这样不管她能不能学会吧,起码将来的儿子不会变成睁眼瞎了。
果然,在傍晚之前,他们看到了一座破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