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年前,玫瑰王朝的兰马洛克,是一个传奇。
一杆铁枪能挑翻三十余名对手,同样是金庄的骑士,同样身披盔甲,但他就是与众不同。
鲜血染红了他的胸襟,火红狮子的称号,就像死亡一样烙在他对手的心上。
直到,同僚的长剑,穿透他的身体。
“啊!”实验室前,云芊流发出了一声惨叫。
惨叫在兰马洛克收回刺进云芊流肩膀的手掌之后,云芊流并没有因为他的得手而惊慌失措,依然打算使用恩赐,但却被兰马洛克识破,抽出了手掌。
他的身体,就像一个无坚不摧的利刃,一把勇往无前的长枪。
和格拉海德不同的是,他并不能免疫迎面而来的攻击,不能把自己的身体化为粒子,他的同伴需要借助高速来切割物质,但他只要伸手。
伸手,便是一把长枪。
他握着的铁剑,制式和两千年前刺死他的剑一模一样,这是他的敌人,代表着背叛,他拿在手里,便是要提醒自己这份背叛。
现在,才是真正的兰马洛克。
一杆长枪,大杀四方。
而面对这样的怪物,孙无情第一次站稳了身体,左手把骨折的右手腕折回,剧痛让他清醒了不少。
他才反应过来。
“朋友”已经不在了,现在,这台机甲塞给他的信息,需要他自己处理。敌人的力量,敌人的速度,就这样展现在他面前,但已经不会有人再提示他怎样去做。
不过,这不代表他失去了他的力量。
不管是云芊流,还是承万里,都给这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做了足够的掩护,给了他足够的时间。
眼前没有死亡的概率,但他知道,如果他失败,他会死。
但这一次,不是数以千计的军队,不是不可一世的林卫,站在他面前的,只是一个和他一样的执法者。
当兰马洛克退后,专注于逼近他的承万里时,孙无情重新举起了手中的长棍。战甲的小臂和小腿处弹出了锋利的刀刃,二十几架小型的枪管,锁定了三米外的兰马洛克。
后者的本能,让他感受到了一丝危险。但是在盔甲的加持下,他能爆发出超越七级的力量。
这是一个无法攻破的堡垒。
当!
并没有感受到预料之内的撞击,面对孙无情刺来的长棍,兰马洛克侧身,左脚自然滑向前,右手很轻松的擦过长棍,借用腰力,左手猛然向前一刺。
他的手臂并没有孙无情的长棍长,所以,他并不是瞄准孙无情的身体。
而是他握棍的右手。
带着铁甲的手并紧四指,在瞬间改变方向,硬生生插进了孙无情的手腕处。
这一击,先后穿透了他的战甲,然后守护他关节处的纳米骨骼,那几万曾碳纳米管就像纸片一样被切断,其后的皮肤泵出鲜血,就像遇到了天敌一样向两侧绽开,露出了森白的骨头。
但不知道是不是兰马洛克的攻势已尽,阻拦他的战甲起到了些许作用,他最终是没有斩断孙无情的手腕。他的骨头似乎异常坚硬,兰马洛克下意识地皱紧眉头。
但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承万里的武器近在眼前,与此同时,孙无情战甲上的御敌系统自动激发,身前身后,无情的子弹正向他射来。
对执法者来说,并不是子弹没用,而是大多数人,都有超越持枪者的反应速度。
但那么近,想必是很难躲开。
子弹从风中呼啸而出,承万里的战甲上弹出一把狙击步枪,对着兰马洛克后腰下的铠甲缝隙,扣动了扳机。
嘭!一声枪响,兰马洛克躲闪不及,子弹透过他内嵌在身体里的纳米装甲,伤到了他的后腰。
他松开了插进孙无情手腕的手掌,右脚重重地踏进地板,斜跳出了三人的包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