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样啊。”林涵溪迷惑的嘀咕了一句,随即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
“是的,是的。”雷同一见林涵溪在这个事情上终于动摇了,于是他连忙不着痕迹的把话题岔开:“对了,老婆,你刚才叫我有事吗?”
“有啊,老公,我看到那边有卖土豆的,要不我们过去买一点吧,我知道你喜欢吃土豆。”林涵溪似乎真的不再计较刚才的事了。
“土豆?”雷同一时百感交集,当然也感觉奇怪:“老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土豆?”
没错,雷同确实很喜欢吃土豆,他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总之这个爱好从他记事的时候就有了。
似乎,他对土豆有种特殊的感情!
“这还不简单啊,我看你在部队食堂吃饭的时候,只要菜里面有土豆,你一定先吃它,除非没有土豆了,你才意兴阑珊的吃别的,这样时间久了我就看出来了,你喜欢吃土豆。”林涵溪一本正经的说道。
这就是爱一个人的表现,即便是雷同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吃什么,但林涵溪却能凭借自己敏锐的观察看出来。
爱一个人,不是非得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是要搞什么万人羡慕的浪漫,只要把这份真爱放在心里就好。
涓涓细流的平凡的爱经得起时间的摧残,而那些令人向往甚至倾慕的爱恋往往如昙花一现,虽然美丽却不能长久。
“老婆,你真是有心,连我喜欢吃什么你都猜出来了。”雷同心里很感动:“不过,我也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呀,那个肉包子还记得吗?”
“我当然记得。”林涵溪咬牙切齿的说道:“你不说这事我还忘了呢,你个大坏蛋,谁让你偷看我日记的?”
啊?
雷同脸色微变,怎么回事?林涵溪怎么知道我看她日记了呢?这不科学呀!
“那个,老婆你说什么啊?什么日记,我怎么听不懂?”雷同满脸困惑,开始装傻充愣,倘若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林涵溪还以为他真是无辜的呢。
可惜,林涵溪手里偏偏就有他犯罪的证据。
“装,继续装,嘿,别说你装的还挺像,要是去演电影,那什么奥斯卡影帝奖非你莫属。”林涵溪双臂交叉置于前胸,一脸笑容看着雷同:“我觉得吧,那天那个叫李浩宁的星探就不该找我,而是找你,或许他可能悔恨一辈子,与一个影帝失之交臂了。”
雷同尴尬的挠了挠头,看来林涵溪已经知道这件事是他做的了,再不承认就显得他龌龊了。
“老婆,我错了,真错了,错干净净的,一点都不剩。”雷同脸上的表情瞬间一百八十度大转换,原本还迷茫不知的神色,现在却成了一副甘愿受罚,认错态度良好的乖宝宝。
“知道错啦?”林涵溪得意的问道:“那好,你说说自己错在哪里?”
“这个太多了,老婆,我一时半会都说不完。”雷同有模有样的胡诌乱侃:“要不这样吧,等回家了,晚上关上门,我们慢慢聊?”
“想得美,忽悠我啊,我现在就想听你说你错在哪?”林涵溪根本不吃雷同这套,缓兵之计不好使了。
呃……
“好吧,那老婆你且容我整理一下思路,我细细给你讲来。”雷同无奈的低下了头,想想该怎么说既合情合理,又能把自己撇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