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千莺一头扎进卫生间泡了个热水澡这才觉得舒服了一些,对着镜子穿衣服的时候,郭千莺才发现肩膀已经电脑包勒出了深深的红痕,她抬手摸了摸,有点疼。
不过,现在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好好睡一觉,明天把工作完成仔细交给郑镰才是正事。
她只有把握住这次机会,以后才会有更多的机会,只有努力做好自己,才有机会让郭旗风对自己青眼相加。
郭旗风绝不会爱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女人。
在床上翻了个身,郭千莺又想起一句万年不变的真理,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或许,她应该去报个烹饪班。
然而,就在郭千莺睡下不久,男人带着淡淡的酒气推开了家门。
一低头,看到脚下的拖鞋男人怔了怔,不过,看着那明显大出许多的号码,一看就知道是给他买的。
按了按眉心,郭旗风还是从鞋柜里拿出了自己的拖鞋。
黑色的,就像他的世界一样,完全是黑色的,不见光亮,没有希望。
第二天郭千莺起的很早,她一起床就去楼下看了看,放在鞋柜旁的拖鞋还是原封未动的放在那里。
她鼓了鼓嘴巴,有点失望。
恹恹的转身上楼,就听到男人的声音,“起来了?过来吃饭。”
接连两天,郭千莺已经有点习惯了他的突然袭击,哦了一声转头看过去,就看到男人端着一个平底锅正站在厨房的琉璃台前,骨节分明的手握着一只铲子将里面的煎蛋产出来。
黑衬衫,黑休闲裤,黑……围裙,唯有一张脸,有些微白,和身上的布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即便如此,还是帅的不要不要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