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想去,忽然想到自己的儿子,吴明辉。
“这小子现在也不知道人在哪里里,过得怎样……”
吴先阳寻思:“那个什么神秘人既然想要用他让我交出三件宝物,应该暂时不至于难为他什么……喔,已经砍了一只手,该死的……不过,这不是同老_子看上去一样了么?特么的,真是老_子的儿子……”
吴先阳喝了一杯又一杯,头脑渐渐不那么清醒了,忽然又想到:
“老_子从没和这小子说过,说我实际上就是他爹,等我救他出来后,他会认老_子么?”
想了想,竟然觉得这是个问题。
“真可惜,早知会有这天,当时不要把那个女人杀得太早就好了……”
“可是让她亲口对儿子说,他是我们俩生的,她当然是他妈,而我是他老爹,有生之年,总要听他亲口叫我一声爹……”
“不过也没办法……”
“没叫那女人,生下孩子就准备以此来敲诈我,妈_的,这种女人当然是一刀杀了,要不然留着过年……”
“和老_子上了床了不起啊,敲诈我……我砍死你……”
“砍死你……”
口里不停地呢哝着,烈酒一杯接一杯,吴先阳神智逐渐模糊,伤口胡乱地裹着丝绸衣裙,歪倒在血迹斑斑的沙发之上。
……
第二天醒来,已经接近上学时间。
“妈_的,这么晚了……喝酒误事!”
吴先阳睁开眼睛,看到满天艳阳,顿时大惊失色。
只怕错过了拦路对付卫冬明和许云轩两小子的时间。
总算一看时间,还好来得及。
他从偷住的这个女人的别墅赶去,比起从他自己家出发,可以节省近十分钟的时间,不出意外的话,正好可以将卫冬明或者许云轩拦截在路上。
只是想要同时对付两人,就要费点工夫了。
这里面的原因,其实是因为这个给人当小三的女人,居住的别墅区比吴先阳的住处更高级,因此离卫冬明等人的居处更近?
这么一想,吴先阳原本高兴的心里顿时满心不痛快起来。
“妈_的!老_子倥偬一生,也算是经过枪林弹雨,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到头来连一个给人当小三的女人都比不了,去特么的!”
本想甩手就走,禁不得又重新回来,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收集了一些,再将其它的细软之物堆在一起,浇上油,用家中的电器做了个简易的机关。
计时在两个小时后,就会“轰”地一声,将整座别墅化作一团冲天烈焰。
嘴上自说自话,说是为了避免别人找到自己留下过的线索,心里想的却是:
妈_的,如果那女人正好这时段回来,遇上这轰然一声,随着烈火一起飞上天,就更好了……
于是,他刻意把引动机关的电器,往细软底下更塞进一点,让其更隐蔽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