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每天流掉的那一点血对于小绒球来说是绝对紧要的,但为了莫忆儿,小绒球无所谓。
两人现在的奔跑速度绝对可以快过狼群,所以没多久,他们就赶上了前面的族人,速度快得让最前面的人都不知道他曾经离开过。
跟在族人后面跑,他们的速度放慢了许多。丝末拉察觉到他们回来,奔跑的同时用余光看了他们一眼,莫忆儿满身的血迹让他知道,他们已经杀掉了一些狼。
丝末拉没有说什么,小绒球开始问刚刚的事情:“莫忆儿,为什么你刚刚要让我在狼尸体边嘘嘘?”
小绒球问完,丝末拉也疑惑的看了眼莫忆儿,显然他也很好奇。去杀狼,怎么还扯到嘘嘘上了?
莫忆儿翻了个白眼,用看白痴的目光看了眼小绒球,道:“我上次失踪,你为什么没第一时间找到我?”
小绒球想了下,马上说:“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间没能追踪到你的气味。”
“这就对了,白狼在带着我跑路的时候,不时的在经过的地方撒尿,用它的气味来掩盖我的气味。所以你没能及时的找到我,不得不说,阿么喀真是个聪明人。”
莫忆儿说完,小绒球和丝末拉都恍然大悟。心里想,这个阿么喀真是个可怕的人,真要快点除掉他才行。
“既然这样,你们先跑!”小绒球随即又说,然后停下来又嘘嘘……
如此几次,像是上次白狼一样,他每隔一段路就要释放一些液体。
只不过莫忆儿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狼太多,搜寻起来可比当时小绒球一个人搜寻起来容易许多。而且狼群有仇必报,不死不休,就算莫忆儿他们跑出好远,狼群也势必会继续追击。
但莫忆儿也没反对小绒球这么做,毕竟这样可以扰乱狼群,给族人们更多逃跑的时间。
别说什么这些族人也没杀过狼群,狼应该不会伤害他们。这些狼可是野兽,就算是没把族人当作仇人,一旦遇到这些人类,也会把他们当作猎物的。
莫忆儿经过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曾经停下来观察,果然,小绒球留下的液体让狼群前进的速度受到了阻碍。可大批人类行进的痕迹,还是让狼群缓慢的朝他们继续靠近。
奔跑了一个上午,他们终于踏出了只花部落领地,前面的丛林尽在眼前。
可跑在最前面的女人却戛然而止。莫忆儿走过去,还不等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到丛林里几匹狼的踪影。
狼群的领域是不会因为人类领地的划分而分开的,看来,淌崖部落领地内丛林的狼群也是那匹头狼所领导的。
但是光看眼前,丛林里的狼并不多,最多不超过十匹。莫忆儿顿时放松下来,而她这次竟然动了不想出手的念头。她对停下来的男人说:“前面的狼很少,你们这么多的男人,就交给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