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池旭无话可说,他的心已经人尽皆知,怕是丢在木倾城那儿了。
“好,唐池旭,我竟然没发现你是这么痴情的人,哪怕是现在在我面前,都不肯说出话来哄我,”
“那就这样吧,既然大家都不想努力维持下去,以后也不必要,再为这种事浪费时间,只要保住我唐太太的名分,”
“你心里有谁想去找谁,我都不会管,哪怕是闹得华夏人尽皆知,我也无所谓,我没事了,你也不用这样虚伪的关心想来讨好我,”
“放心吧,我向来公私分明,就算我们没有半点感情,我也不会仗着手上公司的股份对唐氏做任何不好的事,”
“在我改变人生意义面前,所有事都不值一提,唐池旭,希望你以后做好唐先生的本分,尽可能的,彼此尊重吧!”
楚思思强忍着眼角的泪滴,唐池旭,这个陪她一路走来的男人,终究还是走上了分叉路。
不过无所谓,楚思思现在已经足以独当一面,唐池旭就算再怎么过分,也不会拿公司开玩笑。
唐太太这个名分,楚思思无论如何都不会松手,木倾城,这个女人,她绝不会放过。
“赵公子,又在哪个酒吧呢,我现在过去找你。”钱子江离开季宅以后并没有直接回家。
现在这个时期,想到什么必须都去解决,加快公司上市的事情,等不得。
“老地方,等你。”
半个小时之后,钱子江找到了,依旧是那副打扮的赵明旭。
“我说赵老板,你在华夏呆了这么多天,永远都是这套蓝色西服,虽然说天气冷,但你怎么也该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吧?”
钱子江随口开起了玩笑,赵明旭这个习惯他是知道的。
无论在哪座城市,他永远都只会准备同款西装,每天都是新的,但看起来没有换过。
当然,他从来没有解释过,但按钱子江的猜测,或许只是他这个强迫症的其中一个习惯,力求完美,所以看不上任何在他的审美中,有瑕疵的东西。
所以选中了其中一样,长时间都不会改变,大部分接触他的人,都会明白。
“说正事吧,这么晚了主动找我,可不像你的作风,不用陪你的女人?”
赵明旭这段时间,早已经认清了钱子江的见色忘义,虽然说现在也不早了,但他主动找上门来,也算得上是稀奇的事。
“已经把她送回去了,不然你会以为我会不顾美色跑来跟你喝酒?想得美——”
钱子江点了特浓伏特加一口喝了下去,赵明旭看的不明所以,这家伙今天受了什么刺激。
“说吧,主动找上门来的,钱少爷,有什么事要吩咐?”他们是明白人,没必要拐弯抹角。
钱子江跟他认识这么多年,动动眉毛都知道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