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萧晗起了兴趣,南宫珏也就给她讲解了一番。
“小时候我体弱多病,常年靠汤药养着,手上自然提不起力气写字。
等到稍微大了点,要开始念书了,那就得学会写字。
可我手上没有力气,教书法的先生就让我先去学武,等到手上有了力气再学书法。”
讲起过去的时光,南宫珏微微仰起头,似在感受透过窗户洒在脸上的阳光。
“因为别人在我那个年龄都已经进私塾读四书五经了,我不甘心,就每天勤勤恳恳的练武。
在练武的那段时间里,我每天早起打拳,还学习各种武艺,也就把身子练好了。
而在那时,我并没有放弃书法,每天都写几张纸的字,待到一个月后,我写的字终于能够见人了。”
“所以,从那时候起,你的字就这么好看了?”
萧晗端详着墨迹尚未干透的宣纸,轻声问道。
难怪南宫珏写的这么好,从小就为了书法而练武,还每天都会练习写字。
“不是的,小孩子的字,再怎么有力也达不到这种程度。
只不过在上学后,就算要读先生吩咐的书,我也没有放弃这个习惯,每天练几个。”
“哦,原来如此。”
萧晗摆弄着笔架上的各种毛笔,一一抚过它们的毛,感受毛在手指指尖滑过的微痒感觉。
忽的,萧晗瞧见一只独特的毛笔,拿起来放在眼前欣赏。
这只毛笔的笔杆子是由羊脂白玉做成,通体莹润。
而笔头的毛发部分和其它毛笔不同,未染过黑墨就已经是如墨般黑。
萧晗仔细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只毛笔是什么做成的。
自己认不出没关系,旁边站着一个内行人,他应该知晓。
萧晗将毛笔递到南宫珏面前,“南宫珏,这个是什么毛笔?”
“这是狼毫,它的毛油光水滑,在所有毛笔中,吸墨性最佳。”
萧晗拿过狼毫,举到眼前对着窗户看,果然,在阳光下狼毛泛着光。
见到萧晗这么有兴趣,南宫珏不禁提议道,“晗儿,我教你怎样练书法吧?”
“啊?”萧晗举着狼毫的手顿在了半空中。
“哦,好,你教我怎么写。”
萧晗放下毛笔,走到南宫珏身边站定,等着他教她写字。
南宫珏重新拿起笔,又铺好一张宣纸,直接在纸上写起来。
“你看,撇要这样撇过去,捺要一气呵成……”温润的声音在小小书房内响起。
透过窗户纸的阳光在地毯上跳跃,细微的灰尘也在阳光中舞动着。
室内,有积淀岁月余韵的墨香,有南宫珏喝药后还残留的药香。
而萧晗站在南宫珏身边,最好闻到的是南宫珏身上的芝兰香,幽然缠绕在鼻尖。
不管屋外的风怎么吹,屋内都是温暖的,馨香的。
有一个爱你的人,你也正好爱那个他,而你们还和对方待在一起,如此岁月,莫不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