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斯勾唇一笑,无奈摇摇头,只得重新坐下。
家里有这么一个古灵精怪的老婆,不服不行啊。
“诶快看,那个男生好帅啊,管理学院的吗?怎么从来没见过?”
“得了吧,你什么时候去过管理学院了,不过确实好帅,没想到管院还有这种极品,待会儿必须要个微信。”
“瞧你们花痴的,咱们今天可是来学习的。”
他身后,不少女生开始盯着他议论起来。
沈斯都当做耳旁风,半句没听进去。
其实他也是有点紧张,毕竟学生时代离他有段时间了,再回到这时候,突然有些无措。
想想,不知道自己学生时代是什么样子的。
“他好像有些高冷,半天了怎么一句话也没说。”
“估计是管院同学都不在吧,你看今天来的基本都是咱们院的人。”
即便他再沉默,身后的议论声也是没停的。
好在台上白爱依上了台,大家慢慢安静了下来。
沈斯眼睛飘向乔知画,发现她还真带了书和本子,认认真真听起了白爱依的讲课,一边听一边记录。
当然,沈斯身边的同学也大都如此。
看来,白爱依是真的受欢迎。
但相比之下,他什么都没准备,就显得太过不堪。
一个上课不带书不带笔的学生,大概有千分之一的几率会被人认为是记性太好不需要这些吧。
尽管沈斯是那样的人,但一般人却不会这样以为。
“同学,我多带了本子,要不,给你用?我这里还有笔。”
旁边女生大概是看他实在窘迫,就想要对他提供帮助。
沈斯原本不想答应,可明显那女生好像更紧张,他就接了过来,说了句谢谢,之后也没再说话。
可是旁边女生却低着头傻笑了起来。
一个半小时后,公开课结束。
沈斯将笔记本和笔原封不动的还给了旁边女生,再次说了声谢谢。
“你,没用?”对方当然 要表示疑惑。
沈斯默默说了句,“我记住了。”然后就越过众人,匆匆离开。
因为乔知画刚发了消息过来,告诉他下一个地点,她要去体育馆,有篮球比赛。
只是,他刚才的一系列举动,已经不被人当做普通人了,既然不是普通人,又长得这么帅,在f大这样的校园里,当然不会被人轻易放过。
很快有女生追上来问他要联系方式。
“帅哥,你是管院哪个宿舍的?我认识好几个管院的。”身边一个染着棕色长发的女生一直追着他。
沈斯一言不发,目标明确的要往体育馆去。
女生倒是穷追不舍,“你叫沈斯是吧,我记住了,今天有篮球比赛,怎么,你是队员吗?中午我请你吃个饭犒劳一下你怎么样?我还是校拉拉队的呢。”
她说着,自我骄傲起来。
沈斯加快了脚步,很快将她甩到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