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刚才的话。”
“我签字。”
第四十四章
成珏:
见字如晤,见面如初。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五年就已经悄然流逝。
五年了,不光是哥,连你也走了。
本来想说一下这些年容家的状况,在提笔之前,满脑子里确实想了一堆有趣的事情,但是想来你也不会感兴趣,所以就不费墨水了。
对了,圆子又变胖了不少。原先你知道的,它总喜欢往沙发底下钻,找到时已经蹭了一身的灰。而现在已经胖得跟只会动的抱枕似的,本来还会满屋子跑的,可现在越来越懒了,每次都爱团成一团趴在窗台上晒太阳。这下也好,倒是减少了给它洗澡的次数。
以前我听人说,猫一旦认定了一个主人,那么其他人对它再好也无济于事。我以为是无稽之谈,现在想来确实如此。你走之后,照顾圆子的差事轮到了韩姨身上。我偶尔也会去看它、逗它玩儿,给它些零嘴儿倒是会抖着尾巴跑过来,然而想要抱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手刚刚碰到它,它就反应极快地往后退了几步,眼睛瞪得圆溜溜,毛还直愣愣地竖着,随后韩姨就会在旁边突然来一句“小白眼狼”。
其实我今天所想写的并非是这些,而是我想切切实实地还原一个真相。
是关于容庭的事情,也不知你是否能够看到。
五年前,爸心脏病突然发作并不是偶然,我想你一定知道,而背后操纵者正是他。
容家数十年的纷争,我或多或少地听人提起过,但总是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确实,说难听点,我不过是一个私生子,这些事情和我有什么干系呢?但是容庭就不一样了,他是爸从小到大一手培养的继承人,也同样继承了他的自私与野心。这两样看上去是个贬义词,但是在这全是铜臭味的商场中可是一个褒义词。容庭总是喜欢明里对他说一不二,而在眼皮子底下时常悖逆他行事。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但是你必定会对他们亲父子的身份嗤之以鼻。比妖魔更可怕的是人心,虎毒不食子,而人就未必了。其实爸想除掉他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而他埋下的陷阱也并非一天两天能够大功告成。
然而他的计划却提前了半年,甚至可以说是极为突然地实行。
半年,足以让夏日流淌进寒冷的冬天。
毫无情感的人才是人生赢家,因为他们不会被任何人拖累。容庭自诩生平什么都不怕,但他心底一直都很清楚,你是他唯一的软肋。
大概是因为矛头对准了你,计划才开始有所变动。
其实他早就清楚爸的狠心程度,但也确实低估了其中的分量。他在容庭所有的车上都做了手脚——要毁坏监控录像,逃过眼线的监控范围,可想而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容庭并不是因为车祸去世的,而是想转移公众视线暂去避下风头,却因刹车失灵而坠入崖底。
当我们赶过去时,周边的环境被一场大火焚烧过,便连车子的残骸也化成一堆焦黑的废墟,分散在各个角落,因此想找到一具完好的尸体是何其不易。
说不定早就被那场烈火烧作骨灰,吹落四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