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示意林泽在体育场等,从器材室后面拿出一个破旧的,掉皮的足球。
林泽把球踩在脚下,问:“你以前打什么位置的?”
“门将!”谢晨风戴上守门员手套,喊道:“你来踢,我守门!”
林泽也踢过足球,一脚开出去,谢晨风登时侧身,在泥泞里打滚,扑住了球。
林泽忍不住喊道:“好身手!”
谢晨风笑了笑,戴着大手套,作了个“嘘”的动作。
林泽又一球,谢晨风又扑住了。
林泽不是踢歪就是踢到门柱,要么总被谢晨风扑住,两人就像小孩子一样你来我往,踢了很久。
林泽道:“你放我进一个球很丢人吗!”
他看着谢晨风不羁的笑容,想了想,轻轻一脚。
谢晨风远远地看着林泽,那球慢慢滚向他,在他脚边停下。
谢晨风抬脚,用脚后跟轻轻一碰,令它进了球门,并朝林泽笑了笑。
林泽开始只是觉得谢晨风的这个举动很像小孩,但直到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他才明白谢晨风想说什么,那是他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
杂志上说:球门就像一个男人的心。而入网的球,就是他收获的爱情。
电话来了,郑杰到家,问林泽在什么地方,林泽接了电话,一边说一边抬眼看谢晨风,征询地问道:“走吧。”
谢晨风收起球,摘下手套去藏好,又从原路翻出去,雨已经停了。
林泽主动邀请他,说:“在我家过夜?公交已经停了。”
谢晨风想了想,说:“过几天吧,今天我打个车回去。”
林泽嗯了声,他们安静地对着站了一会,彼此都没有说话。
十二点,体育场内所有灯光同时熄灭,世界陷入一片黑暗,黑暗里看不清楚谢晨风的模样,只听见他说:“阿泽,我觉得我们挺适合的,要不就……试试……谈恋爱吧。”
林泽的心脏疯狂地跳了起来。
谢晨风又道:“你……不想当零的话,我做也可以,没什么,嗯,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