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怎么跟他说话?”
“嘿,我们是同一类的,你就别问了,你刚刚看见他不也想上去搭讪?那可是个极品,可惜是个男的,我对男人可不感兴趣。”
他也知道对方是男的,但为什么他居然没有感到厌恶?反而想靠近对方一点点,再一点点,即使被踢了那个地方,他 想要追到那个人也不是报复,而是单纯地想认识那个人。
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到。
想要追上他,没门!辰逸坐在计程车里勾起嘴角,他以为他当老大是当假的?当老大不仅要有领导能力,最重要的是要脚程快,才方便逃生。还好他记得把那双该死的高跟水晶鞋踢掉。那只臭狗熊最好不要被他抓到把柄,不然他保证整死他!让他穿女装打扮成女人也就算了,居然还让他穿高跟鞋!妈的!
连做个计程车也不得安宁,那个司机全程都借那上面的镜子偷看他,真是令人感到厌恶,还好他只有色心没有那个色胆,安全地把他送到家,还免收车费——长得好看就是有这么多的福利,对于这种事,他可一点不会手软,那几块车费,就当做是他偷看他的惩罚!
第二百二十七章、 上林家接城城
门口的保镖刚开始还没认出他,把他拦住,被他瞪了一眼,说了一句‘我回自己家都不行吗’,听到是男人的声音,加上那面孔有些熟悉,美男子他们只见过一个,那就是他们的大少爷,很好认的,知道是大少爷就直接让他们进去。
辰逸回到家的时候,城城已经睡觉,少华正坐在客厅看电视,所有的人第一眼都认不出他,但少华是谁?他可是已经跟辰逸认识十几年了,用一句老套的话,就算辰逸化成灰,他也认得出来。
“你回来了?”当然了,认得出来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忘记辰逸今天是去扮演了‘公主’,但怎么穿着一副新娘装?虽然还挺好看的,但他看习惯辰逸男装的样子,突然穿了一副女装,老实说,还真的很不习惯。
“嗯,那只死熊最好不要被我抓到把柄,不然我整死他!”辰逸说,坐在沙发上揉着自己的脚。
“还穿高跟鞋吗?郭铭也真是的,真是得寸进尺,还有少轩,那个小鬼,都不知道 阻止他家的那一位。”少华转过身来,抓着他的脚帮忙揉,想当然了,辰逸的脚并不算小,塞进一双鱼嘴鞋里,当然不会好受。
“那头熊,最好不好被我抓到。”辰逸再次说了一遍,以往对郭铭并没有多大印象,也不会看不惯他什么的,对郭铭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彪汉,相处之后,他对郭铭的印象是没头没脑,或者说是迟钝,不是指感情上的迟钝,据少轩跟他讲的,当初还是郭铭先跟他告白的呢,他所说的迟钝,是指动作,反应等等,当然了,迟钝方面并不包括律师,他调查过郭铭,他有打算把他聘为自己的律师,只是,像郭铭那种熟读法律的人,估计是不肯跟他们这种道中人来往吧。
“舒服一点没有?还疼吗?”少华继续揉着他的脚问道,看向他,辰逸摇了摇头,还没反应过来,突然被少华打横抱起。
“……喂!”
“帮你换衣服。”他笑着说道,在他唇上落下一个吻,直接打横抱上楼梯,来到房间。
一进房间,少华就把他的假发拿下,一边亲吻着他,一边帮他解开那好像婚纱一样的裙子。
“辰逸还穿这个啊,我看看这半件衣服下面有没有这么大。”一会儿的时间就把那件厚重的衣服褪下,少华把他压在床上,看着他戴着的那件胸罩似笑非笑。
辰逸听了脸色红了又黑,黑了又红,都是那头熊,弄那些什么化妆师,非得说穿女装就得穿这个,在他胸口塞了好几个垫子,还穿上这么丢死人的东西。
“一层一层的垫子可不好吃,这个嘛,还不错,很好吃哟。”少华说着,没趁他反应,一口咬上他的胸口。
“啊……少……少华,不是说……唔……帮我换衣服的吗?”
“脱下了,就不要再穿了吧,晚一点洗好澡之后再穿不迟。”
少华边亲吻着他的敏感地带边说道。让他饿了大半个月,他可是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呢,今天晚上,他一定要做到满足,以弥补自己这大半个月来的欲求不满,看在他饿了那么久的份上,就算做的过分一点,辰逸也不会怪他的吧?
结果,又是被做到求饶的一次,直到辰逸实在累到不行,直到他身心都得到满足,他才饶过辰逸,第一天,特意让辰逸睡晚一点,他打电话跟辰逸的秘书说他今天不会去上班——他才不管今天用不用开会呢,反正辰逸现在也算是袁氏集团的老板,至少在袁立秋还没醒来之前是。
辰逸几天前完全康复后,休息两天他就去上班了,除了星期天放假,平时他可都是没有迟到过的,不过,今天是特殊情况,他又一次‘放假’在家。他可不想丢人现眼,被人知道他是gay并不丢脸,但被人知道他是0号,那就是超级丢脸——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而这边的两人滚床单滚了一夜,另一边也有一个翻来覆去一整夜睡不着的——不是和女人在床上厮混,而是真正地睡不着。
自从今天见到那个仙度瑞拉之后,他的脑海就一直充满他的影子,声音,以及……他的唇美好的触感。自己是一个色觉动物他向来清楚,即使失忆之后,他也觉得,过去的他应该也是这样的才对,每个人也都是这么说的,但包括他的感官,和他从别人那里了解到的自己,也和现在有所区别。比如说,他虽然会主动出击,虽然也会对那种傲娇类型的女人感兴趣,但他并不是一个gay啊,再比如说,他从来没有强吻人的经验,从来不会因为一个人长得漂亮而盯着他一直发呆到失去理智的地步,他的理智向来控制自如,直到昨天遇到了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