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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荐)洪爷,送你最后一程(1 / 2)

手指上的大泡一碰,疼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但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啊!

曲南休从小接受的教育是,肩挑千斤担,脚踏万重山,手可擎日月,胸怀纳百川。男子汉大丈夫,头可断血可流,就是不能哭!

但其实,哭是一种很好的解压方式,可以帮助身体排毒。偶尔关起门来宣泄一下情绪,并不是一种罪。

曲南休不能哭的观念已根深蒂固,他只好转移注意力,拿起床头的杂志。

那是一本国际生物和医学领域权威杂志《elife》。

路过报刊亭的时候,把摊车停在一边,顺手就买了。

当时那个报刊亭的小老板还感到奇怪,一个买手抓饼的小贩,不忙着操心生计,居然买这种晦涩的杂志来看,看得懂嘛他!

曲南休一页一页读起来津津有味,甘之如饴。原来还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的论文会出现在这上面呢,现在恐怕只能是做梦了。

有篇文章很有意思,说爱因斯坦曾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让一个男人与美女对坐一小时,他觉得好像才过了一分钟;但是让同一个人坐在热火炉上一分钟,他却感觉过了一个多小时!

人类创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词语来形容时间——光阴似箭、度日如年。

时间一贯以它自己的步伐前进,从不偏袒谁,可为什么,我们对时间的感知如此天差地别呢?

就像和李汤霓两情相悦的时候,总觉得时间太短;可是在瑟瑟寒风中搓着手和耳朵苦候顾客的时候,几分钟都好难熬。

对此,科学家发现,通过操控小鼠大脑黑质的多巴胺神经元,可以改变动物对时间的感知,使它们过长或过短地估计时间间隔。

比如,为何情侣们煲电话粥可以煲到三更半夜?

因为激活的多巴胺神经元,缩短了他们对时间的估计。

曲南休想,幻境中的时间空间常常转变,自己身为屠大侠,动不动就飞跃千万里,跨越数十年,难道也是多巴胺在起作用?

他正读得入迷,手机响了。

莫名的紧张,莫名的激动,也有莫名的期盼。

希望是她,又害怕是她。

既用了李汤霓的钱一时还不上,还吼了人家,心里一直愧疚,也暂时没心情去想,下次见面时该怎样道歉,虽然,心里是很想她的,想得厉害的时候,得大冷天脱光了膀子,在地下连续做三四十个俯卧撑才行!

当然了,还有一个方法也比较管用,就是对自己说一百次“我配不上人家”。

然鹅,他想多了,只是个打错的电话而已。

曲南休苦笑了一下,也是,现在应该没什么人惦记自己了。

天儿这么冷了,他倒是惦记起一个人。

运河旁边的洪爷怎么样了呢?上回还想给他捎副手套来着,对了,还有答应他的白酒,忙得一直没顾上。

反正今天手上的伤疼得要命,估计一时半会儿睡不着,不如去看看他。

曲南休抓起衣服就走,冲进超市抢了一副防水的厚手套、一顶加厚雷锋帽、一包热乎乎的酱牛肉,还有几瓶二锅头,直奔洪爷那几乎是天当被、地当床的桥下栖身之所。

跟洪爷说不上是什么交情,只是因为他看起来,像小说里的丐帮洪七公,所以随口就管他叫洪爷,叫得还挺顺口,聊得还挺投机。实际连他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好像那也不太重要了。

世上有些人就是这样,萍水相逢,一见如故,有时让你挂念,但又不用刻意约定下一次的见面时间。

洪爷的故事有着时代的烙印,一生大起大落,但他能屈能伸,知错能改,乐观幽默,不向命运低头。

在曲南休心里,他是位挺有魅力的老爷子,比很多衣冠禽兽要真实,要强得多。

老远就看见有一个人弓着腰,在洪爷“家”附近的地上鼓捣着什么。听声音,好像是在踩废纸壳什么的。

光线暗,看不清。不过看那瘦小的身形,不像是他,因为洪爷块头挺魁梧的。

“洪爷!洪爷!”

那人听见动静转过脸来,警觉地问:“你干嘛的?”

果然不是他。

“原来住在这儿的那位呢?”

“哦,你说那个挺高挺壮、声音挺洪亮、少了一根手指头的流浪汉啊?”

曲南休有点着急:“对,他人呢?”

“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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