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长生又想起刚刚在教堂外的庄凌霄见到了林奇后一言不合就扑上去跟他厮打在一起,狠命地要将他置之死地,即便后来他上前帮忙合力制服了林奇,庄凌霄依旧拳拳是力,将林奇打得鼻青脸肿,跟个猪头一样。
这个男人,从拘禁自己到一同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依旧没有把所做的一切都跟自己提起过一句,如果不是从甘棠的电话里听到,如果不是从林奇的嘴里听到,他大概还会继续瞒住自己,或许以为一辈子不让自己知晓更好。
可是,聂长生不是温室的花朵,不需要被这个人如此小心翼翼的保护着,他或许没有强大的背景可以跟林奇抗衡,可是如果危险到来时,他也不会是古代手无缚鸡之力的软弱书生一样毫无反抗能力,论格斗,论急智,他分毫不输任何一个杀手、雇佣兵。
他可是连常年打家劫舍的海盗都能制服的男人!
或许,这么多年来以来,便是他的忍让与宽和,才助长了庄凌霄对他的掌控欲的势头,一味的替他杀伐决断,一味的护他一世周全,可是,他也是一个男人,敢作敢当的男人,有能力自卫的男人,怎么会甘愿躲在庄凌霄的羽翼下做他金屋里的禁脔?
是时候要让枕边人知道,他是有能力自保而且还能保护弱小的男人。
如此盘算着,聂长生的嘴边也露出一个浅笑,眼底里的温柔多了一丝坚韧的光芒。
一旁的林奇将他俩的交汇幸福的目光看在眼里,胸中那股愤恨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他俩是可以长相厮守了,可他的哥哥只能躺在冰冷的墓碑下,就连在弥留之际想要见上那人的一面也不可能。
哥哥就是带着这样的遗憾离开世界的,他离去的最后一句话,就是紧握着林奇的手,请求他务必把那人带到他的墓前见上一面。
林奇至今还深刻地记得,他那个无所不能的哥哥,那个跟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哥哥,躺在病床上有气无力伸出手不知道要去勾住什么东西的哥哥,脸上已经脱离了昔日的光彩,神色变得那么的憔悴,身体变得那么的瘦弱,可是眼里的不甘却又是那么的鲜亮,那么的沉郁……
哥哥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悲恸的林奇一边抹掉脸上的泪痕,一边握着拳头在心底起誓,不仅是那个令哥哥抱憾终身的人他不会放过,就连帮助那人逃跑,害得哥哥带着重病像一个无头的苍蝇在那片土地上乱撞的两个人,不管是哪个,都逃不了他替哥哥复仇的手掌心!
现在,那个人已经被他抓到了哥哥的墓前忏悔了,可是,仅仅是忏悔是不够的,他原本是想要以命抵命的,再不济也要剜肉放血,让那人痛不欲生,却又生不如死,以祭哥哥的在天之灵。
可是,好像有什么地方出现了偏差,他对着哥哥深爱的那个人时,竟然下不去手了……
林奇坚信,一定是那个人懂得怎么使用巫术,甚至懂得怎么操控人心!否则,怎么每次他一靠近那个人,心脏就会没由来的一阵剧烈怦跳?他以为不靠近那个人就好了,可是哪怕只有一天没有见到那个人,他就会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吃也不是,睡也不睡,整个人烦躁不安,直至打开监控看到那人的影像锁在小小的屏幕里,一颗躁乱的心才渐渐回归躯壳。
可是,林奇很快又不满足了,监控里虽然可以任意切换角度,几乎将屋里的那人一举一动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传送过来,可是屏幕太小了,有时根本看不清那人的神情,甚至有时候也觉得一些细微的动作很不流畅,传过来的声音也是含糊不清,或者声音和人的动作一点都不同步……
林奇隐约明白了是自己沦陷了,跟哥哥一样,毫无预警的,就这样沦陷在了那个人的一颦一笑之中,他甚至可以理解哥哥当初为什么会愿意放弃家族继承权,一意孤行的要娶一个男人做终身伴侣了。
当年,布莱恩突然宣布了他要娶一个东方男人做伴侣时,林奇跟大多数的族人一样震惊得无以复加,只是他从来崇拜这个事事都比自己优秀的哥哥,布莱恩也格外疼爱这个一直追赶自己的弟弟,所以林奇比起父母,比起任何一个亲人,当听到哥哥做出这个决定时,心里还多了一份复杂的情绪,那是连自己都不肯承认的愤怒和失落。
林奇以为,哥哥就算是要结婚,也应该是娶加利福尼亚州新州长的独生女,在此之前,哥哥就跟新州长的女儿约过了几次会,两人烛光晚餐的照片都被媒体拍到了,新州长的女儿还亲自拜访过父母长辈,跟家族的人一起吃了一顿家庭晚餐,如果不是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了,怎么会家长都来见了?
原本要踏上政坛的哥哥,却因为这一桩意外的婚姻,从此退出家族替他铺成的既定轨迹,走向了一条满是荆棘的道路。
林奇很长一段时间不愿意跟自甘堕落的哥哥为伍,直到哥哥被查出患有家族遗传病。
那是一种罕见的至今无药可治的病症,病发时很突然,即便身体向来很健康的人,也会突然昏倒,等到被送去了了医院检查病症之后,命运就此被改写了。这就像怠慢了工作的死神,突然有一天翻开了桌面上的生死簿,随意地圈定了一个人的名字一样,布莱恩就是那个被心血来潮的死神圈定了名字的不幸的人。
布莱恩家族的人都知道,这种来得很迅猛的家族遗传病潜藏在每一个流有布莱恩家族血统的人群里,而高发人群就是二三十岁的年龄,布莱恩家族至今还没有一个超过三十五岁而被家族遗传病夺走生命的人,布莱恩今年三十四岁了,再还有半年,他要过三十五岁的生日了,大家都以为他是死神遗漏的幸运儿,可是从病发到离开人世,不过仅仅三个月的时间还不到。
三个月,病菌就像一个贪得不厌的恶魔,把一个体魄强健的人啃噬得奄奄一息,将容光焕发的面容啃啮得憔悴枯槁,跟病发前判若两人,连轮椅都不能坐久,只能躺在病床上,目光呆滞地盯着一个点看,不知是在回忆前程往事,还是在哀悼自己命运的不公。
布莱恩的葬礼举办完了之后,林奇就带着哥哥的遗愿踏上了半年前哥哥踏过的那片土地,他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耗费了数百万人民币,布下了无数个眼线,终于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镇里找到了哥哥心心念念的那个人,那个曾经是自己称之为“嫂嫂”的男人。
当时正是六月份的大中午,小山镇的阳光很充足,那个人戴着一顶大大的草帽,就站在院门口修剪院子墙边的野蔷薇,野蔷薇花开得正热闹,不时有蜜蜂蝴蝶萦绕在那个人的身边,那个人也不恼,一边拖着不怎么利索的腿脚探着身子剪去多余的枝节,一边哼着不知名调调的歌曲抬起手背擦去滑到下巴的汗水,嘴边还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仿佛对这静谧的生活非常满意。
这是林奇第一次见到哥哥喜欢的那个人,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男子可以美艳到了这种地步,一旁盛开的野蔷薇花,竟然在他的面前都失去了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