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一头凶猛的野猪,虽然野猪不比鹿子值钱,但是白烟觉得野猪肉比鹿子肉应该要好吃很多,虽然她也没吃过鹿子。
秦大头往屋里走去,把正在熟睡的白染叫醒,在这么睡下去,晚上该睡不着了。
白染哀怨地叫了两声,便被秦大头一把抱起,走到野猪面前,问他,“想吃那个位置?待会叫姐姐给你做。”
白染没吃过野猪,对这个大家伙很是好奇,从秦大头身上跳下来,伸着头对这野猪看了又看,“秦哥哥,猪的哪里最好吃?”
“我喜欢吃猪腿。”
“那我吃猪腿,姐姐咱们今天就吃猪脚吧。”
白染看着白烟,眼里充满期待。
“好,左右今晚上没有其他什么菜,我就多做几样猪肉,你们尝尝哪道菜最好吃。”
秦大头摸摸白染的脑袋,对白烟说,“再炒一个猪肝吧。野猪的猪肝非常可口。”
白烟点点头,便进了厨房烧水,虽然她以前在城市里长大,但是也在电视上见过别人杀猪。
她便有样学样就是了。
水烧好后,秦大头将水淋在野猪身上,不一会,传出了一阵头发被烧焦的味道。
白染捂住鼻子,嫌弃道,“好臭,野猪怎么那么臭。”
白烟打趣道:“等会儿吃的时候可别说香。”
白染皱了皱眉,“野猪肉做出来好吃吗?”
这个问题可把白烟问到了,她也没吃过,以前她只在电视上见过。
“野猪肉做出来比白白胖胖的家猪做出来好吃。”秦大头边刮着猪毛边说。
“那它肯定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