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一章 一个扛俩去赶集
项天歌拍了拍她的后背,
明清扬哈哈大笑起来,边笑笑说:“姐姐这是有了姐夫,变得娇气了,竟然害怕起神仙肉来。”
明雪晗两颊倏地通红,忙地退出项天歌的怀抱。
不过经地明清扬这样一打趣,倒是想起天井上挂的是什么了。
碧螺山一带田少山多,地里的粮食不够吃,山里又只有春冬两季出笋。所以便把主意打到山兽上,可是这山上别的不多,只有毒蛇和竹鼠多,毒蛇一般人不敢碰,那就保能吃竹鼠了。
剥皮去掉内脏再晾干,想吃的时候再取下来泡开煮烂即可。
竹鼠本身个头也不大,风干之后根本没什么肉,但是对于山里人来说却是难得的美味。故而被当地人称之为神仙肉。
这做法,有些像后世的腊肉,但是又缺盐少味,完全没有腊肉的好吃。
腊肉?
明雪晗忽地脑中灵光一闪,兴奋的嚷道:“既然种地没活路,不如做些小生意。”
“姐,你说什么?”明清扬奇怪的问道。
项天歌也似乎听到什么天大的奇闻一样,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她。
明雪晗想到正事,也顾不上害羞了,兴致勃勃的说:“早上我一直在想,我和清扬都不会种地,指望着项大哥一人种这一亩多地,累死累活也只能混个半饱。所以,种地是过不上好日子的,如果我们做些山货再拉到城里卖,就像爹那样,铁定能赚不少钱。”
“不行,绝不能让项大哥冒险抓蛇。”明清扬一听像明父那样,毫不犹豫的拒绝。
“我们不是抓毒蛇,是抓竹鼠、野兔、野猪或者别的,反正无毒无伤害。”
说着,她眸光一转,笑盈盈的看着项天歌,又说:“项大哥武艺这般高强,十几个人壮汉都不是他的对手,抓个野猪的铁定不是问题。对吧,项大哥?”
难得她这般热情直白的夸自己,项天歌心情愉悦的点了点头。
明清扬却又皱起眉毛,“可是,这些东西山里虽然能打到,可是冷天还好,能放上三五日,若是夏天只怕不等我们运到城里就生蛆了,如何卖得。”
“这你就放心吧,姐姐我自有妙招。走,我们先去祭祖,回头我们再上集市。”明雪晗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说道。
明清扬又疑惑了,“进城做什么?”
明雪晗心里一高兴,斜一眼项天歌,再戳一戳明清扬的脑门,打趣道:“当然是给你姐夫扯几块布做几身新衣再买上几件像样的首饰啦,这新人进门,咱总不能连个新东西都不给人家嘛,显得咱家太抠索。”
项天歌没有想到她突然拿自己开玩笑,神色有些古怪的转开头。
明清扬又是哈哈大笑起来,“行,那姐姐可得带好银子,好好的给姐夫挑,弟弟在家看好门户。”
明雪晗却是摇头,“不,你要跟我们一起去,你忘了上回中毒的事了,好不容易上街,得找个郎中好好瞧瞧。”
明清扬觉得也有道理,便答应了。
三人祭完祖便往集市上赶。
大山深处方圆几十里也不过一处集市,从明家村去翻过一座山头,再搭竹排就能到了。
然而这看起来不长的路,真正走起来却像是没有尽头一般。
尤其是还带着一个病弱的明清扬,还没有走到山岗呢,他就累得面色苍白。